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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感应一(第11页)

“你疯了?!”王家人围上来,“人都入殓三天了!”

阿坚拔出军中的短刀,刀尖抵着自己咽喉:“让我看她一眼。就一眼。看完我立刻走,绝不再踏进河间郡。”

也许是他的眼神太骇人,也许是他脖颈渗出的血染红了血,王家最终让步了。但要求必须在坟地开棺,看完立刻重新下葬。

那是腊月十七的黄昏,雪停了,残阳如血。掘墓人撬开棺钉时,发出刺耳的吱呀声。

棺盖掀开的刹那,阿坚的世界静止了。

素娘穿着褪色的嫁衣,脸上蒙着黄纸。他颤抖着揭去纸,看见一张青白却完好的脸——没有腐坏,甚至睫毛上还凝着细微的霜。他忽然想起军中老医官说过:极悲之人可能陷入“龟息”,脉息全无如死,但肉身不腐,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素娘……”他轻声唤,像从前在月光下唤她那样。

没有回应。

他握住她的手,冰冷僵硬。绝望像冰水漫过头顶,他终于崩溃,伏在棺边放声痛哭。五年沙场的苦,夜夜思乡的痛,所有压抑的悲恸如山洪暴发。滚烫的眼泪砸在素娘手背上,一滴,两滴。

突然,那只冰冷的手指动了一下。

很轻微,轻微到像是错觉。

阿坚屏住呼吸。他看见素娘的睫毛颤了颤,胸口极其缓慢地起伏了一次——微弱得如同风中残烛,但确实是呼吸。

“还活着!她还活着!”他嘶吼着,扯下自己的棉袄裹住她,把人从棺材里抱出来。素娘的身体软软地靠在他怀里,嘴唇从青紫渐渐转为淡红,喉咙里发出细微的呛咳声。

王家人全吓呆了。等反应过来要抢人时,阿坚已经抱着素娘冲出坟地,消失在暮色里。

他在山里有个废弃的猎屋。生起火,烧化雪水,一勺勺喂进素娘嘴里。第一天,素娘只是昏睡,偶尔说胡话:“阿坚……别去……”第二天,她睁开了眼,眼神空洞了很久才聚焦。第三天,她认出他了,眼泪无声地流了一夜。

第七天,王三郎带着郡兵找上门来。

公堂上,郡守很头疼。案子太古怪:女子许配两家,死而复活,两个男人都说这是自己的妻子。

王三郎陈词:“素娘是我明媒正娶的,婚书在此。她病重时我请医买药,从未亏待。阿坚盗坟劫尸,按律当斩!”

阿坚跪得笔直:“我与素娘青梅竹马,早有婚约。她从军前夜,我们月下盟誓,这五年她每月都给边关寄鞋袜——大人可查驿记录。”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是五双磨损的鞋垫,每双上都绣着“平安”二字。

“那她为何嫁我?”王三郎质问。

一直沉默的素娘忽然开口:“因为我以为阿坚死了。”她的声音很轻,却清晰,“王家来说亲那日,有人从边关带回阵亡名录,说阿坚的名字在上面。”她转向王三郎,深深一拜,“这三年来,你待我仁至义尽,我感激。但我每日焚香祈祷,求的从来是‘愿阿坚强魂归故土’,不是‘与王郎白首’。”

郡守无法决断,将案卷上呈廷尉。

那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廷尉。他看完所有证词,又单独见了素娘。出来时,老人眼里有泪光。

次日宣判,廷尉府前围了上千人。

老廷尉的声音苍劲有力:“此案有三奇。一奇,女子忧思成疾,气息断绝如死,竟三日不腐;二奇,男子开棺痛哭,精诚所至,竟唤回游魂;三奇,复活之后,女子神志清明,往事俱悉。”

他顿了顿,看向堂下三人:“本官查证,女子确与阿坚有少年之约,五年间寄送鞋袜四十七次,此情不假。嫁入王家后,忧郁成疾,医案记载‘食不进,寐不眠,常唤故人名’,此心不移。而阿坚战场重伤不死,归乡即赴坟茔,此志不渝。”

王三郎急道:“可婚书——”

“婚书是约,约的是生者。”老廷尉缓缓道,“可她在嫁你之时,心已随所爱之人‘死’去。如今阿坚归来,以精诚感天地,使死而复生,这重生之人,该属于给与她第二次生命的人。”

他最终判决:“素娘归还阿坚,因情起死回生,理当归于起死回生之人。王家所费医药聘礼,由本官俸禄代偿。”

台下一片哗然。王三郎还要争辩,老廷尉已走下堂来,对他低声说:“年轻人,你留得住人,留得住心吗?她若回去,不过是另一座坟。”

三年后,有人路过河间郡西山,看见新开的梯田里,一对夫妻正在种合欢树。男人脸上有疤,女人笑得很甜,怀里抱着个婴孩。田边立着块木牌,上面刻着:“精诚所至,天地可感。”

原来真正的生死相许,不是朝朝暮暮的相守,而是在所有人都以为故事结束时,仍有一个人不肯放手。当他用全部的生命力去呼唤,连死亡都会为之让步——不是鬼神之力,而是真挚到了极致的情感,本身就能唤醒生命最深的潜能。

这世间的礼法可以裁定婚书归属,却裁不断血脉里的感应。就像草木感知春雨,就像候鸟记得归途,有些联结生来就刻在灵魂深处。当这样的两颗心相遇,即使被生死分隔,也会在某个泪落成河的瞬间,重新找到彼此的脉搏。

18、宜阳女子

彭娥记得,那天清晨的溪水特别凉。

她赤脚站在鹅卵石上,陶罐沉进溪底时发出咕咚的闷响。岸边的野山莓熟透了,她摘了几颗想带给小弟——那孩子六岁了,还总像三岁般黏着她要零嘴。远处炊烟升起,是母亲在做朝食,父亲该在磨那把旧柴刀了。

如果知道这是最后一个平静的清晨,她会不会在溪边多站一会儿?

喊杀声是从东头先响起来的。彭娥抱着水罐直起身,看见黑烟像怪蛇蹿上天。她开始奔跑,陶罐里的水泼出来,湿了粗麻裙摆。路边的张婶瘫在门槛上哭:“长沙贼……见人就杀……”

彭家的土墙已经破了。

不是破了个洞,是整面墙塌了,像被巨人的拳头砸碎。彭娥站在废墟前,陶罐从手里滑落,“砰”地碎成几片。她看见父亲仰面倒在磨盘边,柴刀还握在手里;母亲蜷在灶台旁,锅里煮的粥还在冒泡;两个哥哥倒在院子里,身下压着试图保护的小妹;小弟……小弟在床底下,眼睛还睁着,手里攥着早上她给的草编蚂蚱。

十几个黑衣贼人正在翻箱倒柜。其中一个踢了踢父亲的尸体,啐了口唾沫:“穷鬼,半吊钱都没有。”

彭娥没有尖叫。她弯腰捡起一块陶片,边缘锋利如刀。

第一个贼人发现她时,她已经扑到他背上。陶片划过脖子,血喷出来,热得烫手。贼人嚎叫着转身,她像发疯的母狼般撕咬。第二个、第三个贼人围上来,棍棒砸在她背上,她感觉不到疼,只记得要往有武器的地方冲——柴刀在父亲手里,够不着;灶台边有劈柴的斧头,还差三步……

他们终于按住了她。麻绳勒进手腕时,彭娥咬破了一个贼人的耳朵。那人狠狠抽她耳光:“疯婆子!一家都死光了还横!”

她被拖向溪边。路过那摊碎陶片时,她忽然想起——那是母亲当年陪嫁的陶罐,用了二十年,每天清早母亲都抱着它去溪边,说晨露时分的溪水最甜。

溪岸对面是鹰愁崖。本地人叫它“鬼见愁”,因为崖壁陡直如削,连猿猴都攀不上去。传说崖壁里住着山神,但从来没人见过。

贼人头目提着刀走过来:“杀了干净,省得报仇。”

彭娥被按跪在溪水里。水很凉,和她清晨汲水时一样凉。她抬起头,看着数十丈高的崖壁,石壁在晨光里泛着铁青色。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曾指着崖壁说:“娥子,人要像这山一样,塌了脊梁就活不成了。”

“皇天——”她用尽全身力气喊出来,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的,“你若有神,看看这世道!我彭家世代种田,没害过一条命,没欠过一粒租——我们有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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