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夹了一筷子醋溜白菜。
白菜帮子脆生生的,叶子吸饱了醋汁,酸香扑鼻。
他将白菜放在碗的另一个角落,和兔肉隔开一段距离,免得串味。
然后是一筷子凉拌木耳。
木耳爽滑,裹着蒜末和醋汁,他夹了一小撮,放在白菜和兔肉之间的空档里,像是一个小小的分隔符。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夹酸菜汤里的白肉。
不是忘了,是因为他想让秦岳先喝一口汤,尝尝味道,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吃肉。
毕竟有的人不喜欢吃白肉。
汤是盛在另一个碗里的,等会儿再端给他。
他没有给秦岳夹酸菜,因为酸菜这东西有的人喜欢有的人不喜欢,他拿不准岳哥的口味,所以先不夹,等岳哥自己尝了再说。
每一筷子菜,他都放得整整齐齐,像是有人在碗里做拼贴画。
鸡肉在中间,最高,最显眼;白菜在左边,木耳在右边,兔肉在下面,一层一层,错落有致。
整个过程他做得很自然,没有任何刻意的、夸张的“我在给你夹菜”的表演感。
他没有说“岳哥你尝尝这个”,也没有说“这个好吃你多吃点”,更没有什么“来来来我帮你夹”的热情洋溢。
他就是很平常地、很安静地、像做过无数次一样,将菜夹到秦岳的碗里。
他甚至没有抬头看秦岳的表情,好像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给岳哥夹菜,就像给自己盛饭一样自然,不需要被感谢,不需要被注意,不需要被任何形式的回应。
秦岳低头看着自己那只碗。
白米饭上铺满了菜,鸡肉、兔肉、白菜、木耳,层层叠叠地堆着,像一座小小的山。
鸡肉在最上面,颜色最深,最醒目。
白菜和木耳在两边,颜色浅一些,像是山脚下的草地和溪流。
兔肉在最下面,被其他菜压着,只露出一点点边缘。
他看了两秒钟。
然后他拿起了筷子。
他没有说“够了”,没有说“你自己也吃”,没有说“这么多我吃不完”,没有说任何客套的、推让的话。
他知道温云清不是那种需要客套的人,也知道自己不是那种会说客套话的人。
而且,云清的行为他非常受用。
他只是将碗里的菜和米饭拌了拌——用筷子将鸡肉拨到一边,夹起一块白菜,和米饭一起送进嘴里。
然后他夹起一块鸡肉。
鸡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肉汁的浓郁和蘑菇的鲜香在口腔里炸开,带着淡淡的酱油香和八角香。
他嚼了几下,咽了下去。
然后又夹起一块兔肉。
兔肉嫩滑,辣味恰到好处,不是那种让人舌头起泡的猛辣,而是温和的、绵长的、吃下去之后从喉咙里慢慢泛上来的暖意。
好吃,真的好吃。
他吃得很认真。
不是那种狼吞虎咽的认真——那种“认真”是因为饿,是因为饭好吃,是因为想快点填饱肚子。
秦岳的认真不一样,那是一种每一口都在认真感受的、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东西的认真。
他咀嚼的速度不快不慢,每一口都嚼得充分,让食物在口腔里充分地释放它的味道,然后咽下去,再夹起第二口。
但他的速度很快。
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快——狼吞虎咽是粗暴的、没有章法的、让人看了觉得“这个人是不是饿了好几顿”。
秦岳的速度快,但每一个动作都是优雅的、精准的、高效的。
筷子伸出去,夹住菜,收回来,送进嘴里,咀嚼,咽下——每一个环节都干净利落,没有一秒的浪费。
那种快,不是因为他饿了,而是因为——合胃口。
太合胃口了。
每一道菜都合他的胃口。
辣炒兔肉的麻辣鲜香,小鸡炖蘑菇的醇厚浓郁,醋溜白菜的酸脆清爽,凉拌木耳的爽口开胃,每一道菜都踩在了他味蕾最舒适的那个点上,没有一道是凑数的,没有一道是多余的。
温云清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
鸡肉吃了,兔肉吃了,白菜吃了,木耳吃了,一样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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