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拉杂写此一篇,以充跋文之数而已。
中华民国念三年十一月念四日,识于北平苦茶庵。
□1934年作,1935年刊&ldo;北新&rdo;初版本,署名周作人
□收入《苦茶随笔》
刘香女1
离开故乡以后,有十八年不曾回去,一切想必已经大有改变了吧。据说
石板路都改了马路,店门往后退缩,因为后门临河,只有缩而无可退,所以
有些店面很扁而浅,柜台之后刚容得下一个伙计站立。这倒是很好玩的一种
风景,独自想象觉得有点滑稽,或者檐前也多装着蹩脚的广播收音机,吱吱
喳喳地发出非人间的怪声吧。不过城郭虽非,人民犹是,莫说一二十年,就
是再加上十倍,恐怕也难变化那里的种种琐屑的悲剧与喜剧。
木下■太郎诗集《食后之歌》里有一篇《石竹花》,民国十年曾译了出
来,收在《陀螺》里,其词云:
走到薄暮的海边,
唱着二上节的时候,
龙钟的盲人跟着说道,
古时人们也这样的唱也!
那么古时也同今日没有变化的
人心的苦辛,怀慕与悲哀。
海边的石墙上,
淡红的石竹花开着了。
近日承友人的好意,寄给我几张《绍兴新闻》看。打开六月十二日的一
张来看时,不禁小小的吃一惊,因为上面记着一个少女投井的悲剧。大意云:
城东镇鱼化桥直街陈东海女陈莲香,现年十八岁,以前曾在城南狮
子林之南门小学读书,天资聪颖,勤学不倦,唯不久辍学家居,闲处无
俚,辄以小说如《三国志》等作为消遣,而尤以《刘香女》一书更百看
不倦,其思想因亦为转移。民国二十年间由家长作主许字于严某,素在
上海为外国铜匠,莲香对此婚事原表示不满,唯以屈于严命,亦无可如
何耳,然因此态度益趋消极,在家常时茹素唪经,已四载于兹。最近闻
男家定于阴历十月间迎娶,更觉抑郁,乃于十一日上午潜行写就遗书一
通,即赴后园,移开井栏,跃入井中自杀。当赴水前即将其所穿之黑色
哔叽鞋脱下,搁于井旁之树枝上,遗书则置于鞋内。书中有云,不愿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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