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看过拍摄片段,非常满意。
莫利坚找劲珊正式签约。
劲珊说:“我有一个条件。”
“是金钱上报酬吗?”
“不,那叫陈玉的孩子──”
“把她接出来是不是?没问题,我们还要拍摄大结局呢:一切仇恨已经过去,美好的将来就要开始──”
劲珊不说什么,她目的已经达到,余劲珊与电视台彼此利用,阮氏业又提出了她的要求─各人都得到了所要的。
唯一意外的人,恐怕是祖父吧。
电视台播入了片段,劲珊成了名人,不少杂志报章想跟进这段新闻。
但是律师再三提醒劲珊:“记住,故事版权属于电堡口。”
劲珊觉得啼笑皆非。
上一代苍凉的遭遇竟变得如此商业化。
这段新闻故事播放之后,获得极大迥响,莫利坚升了职,小陈与阿琳转到纽约工作,而小小陈玉,被中部一个家庭领养。
她会住在那个家里─直至中学毕业,才决定去向。
劲珊去飞机场迎接小陈玉。
只见候机室人山人海─挤满了人,她真想知难而退。
结果,还是忍耐看完成使命。
幸亏小陈玉还认得她,过来亲切地喊她。
事情完结了。
不是做得很好,但是劲珊已尽了力。
冬天很快来临,一日从小店回家,她忽然接到一个电话。
“是余劲珊小姐?”一个女子的声音。
“哪一位?”
“我姓阮,我是阮文华的妹妹,照片里的小女孩。”
什么?
劲珊严厉的说:“请不要开玩笑。”
“我有真凭实据。”
“我亲眼见过阮的小女儿。”
“不,那只是电视台一手导演的好戏,你愿意与我见个面吗?”
“你倒底是谁?”
“见面详谈后,你可以凭你的智慧下判断。”
劲珊约了她在公立图书馆见面。
呵,不可思议,真正的主角原来到了今天才亮相。
第二天一早,劲珊便到现场去等。
一位端庄的中年女子出现。
“你好,余小姐,我叫阮文英,是阮文华的小妹,当年他十七岁,我只得六岁。”
劲珊直觉认为她没有骗人。
“故事被电视台作得很大,观众看得热泪盈眶,”阮文英笑笑,“事实上,我一早以难民身份来到本市,定居、读书、做事、结婚,说英语,跟所有人一样,过著平凡的生活。”
“你有什么证明?”
“你手上的照片,我也有,不过不同姿势。”
她打开手袋,取出一帧照片。
在这张照片-,大人小孩都站着,面露笑容,在同一间照相馆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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