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茉接过琴的时候,指尖不小心触碰到了他的虎口,感受到他皮肤的温暖和干燥,她的心脏不由得砰砰直跳。
她从没试弹过这么贵的电吉他,抱在怀里的姿势都有些小心翼翼。抱着这把琴,她很快找到了练琴的感觉,随意弹了一段solo。
周辰纬看着眼前弹琴的李茉。
乌发樱唇,方领t恤露出凸出的漂亮锁骨,像蝴蝶的两片翅膀,头发垂顺地放在胸前。
明明是个看着乖巧羞怯的小女生,弹起吉他时,眼睛里像是有一团熊熊灼烧的火焰。
奇异又吸引人的反差感。
她弹琴的手型很漂亮,乐感也很棒,看得出是下过功夫苦练的。
周辰纬眯着眼多看了会儿,眼神里多了几分探究的意味。
周辰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弹琴了,他是过来人,自然了解练琴的辛苦,除非出于绝对的坚持和热爱,一般人哪怕练成她这样都是很难的。
一曲终了,靳泽率先鼓起掌:“李茉妹妹,虽然音乐上我是门外汉,也听得出你弹得很不错,很少见能把电吉他弹得这么好的女孩子,太厉害了。”
李茉被他一番话夸得有些脸红,她有些赧然地说道:“不要夸我了,周......学长才是真的厉害,比起他,我差得很多。”
因为这句话,周辰纬抬眸,审视的目光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我会?”
李茉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其实早在两年前,她和周辰纬就发生过一次交集。
那个少年的随手之举,在十五岁的她心上留了一道深刻的辙痕。只不过,他对那次邂逅毫无印象,也早已不记得她了。
李茉稳了稳心神,随意找了个借口:“我是fearx乐队的粉丝。去年绿洲音乐节,你们在台上演出,那时我就在台下。”
fearx(未知恐惧)虽然只是一支小众摇滚乐队,在地下圈子却拥有不小的知名度。周辰纬作为乐队里的主音吉他手,一直是乐队里人气最高的那一个。
虽然fearx乐队已经在去年夏天正式解散,周辰纬也淡出圈子专注学业,但他线上线下依然有不少的死忠粉丝,赶都赶不走的那一种。
听了她的解释,周辰纬挑了挑眉,没再追问。李茉松了口气,跟着靳泽去了琴行的二楼。
二楼陈列的都是一些收藏级别的古董吉他,每一把都能卖出天价。李茉欣赏了会儿,最终还是挑了一把中档价位的琴。
她付完款打算离开时,靳泽叫住了她,晃了晃手里的跑车钥匙:“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李茉看了眼停在小院门口的那辆线条凌厉的跑车,语气很淡:“我有个家教的兼职,就在这附近,步行过去很近。”
“那好吧,常来玩儿啊。”靳泽向她道了别。
熟悉的瘾头涌了上来,周辰纬顺着风向,背身点了支烟,透过迷蒙烟雾看着前方那个背着琴包、渐行渐远的身影。
夕阳把少女纤细的身影拉得很长。
她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雪纺裙,很浅的绿色,衬得肌肤莹白雪亮。风拂过,衣袂被吹得翻飞,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味道。
费开阳和他并肩而行,注意到他的眼神,笑谑道:“怎么,就看上我们法学院的小学妹了?”
“少开这种玩笑,”周辰纬语气冷淡:“我喜欢什么样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周辰纬从来不碰这种和男生说句话都会脸红的纯情少女,因为这样的人非常麻烦。
他一向喜欢放得开又有所图的女生,给足了她们利益,就能好聚好散。
就像林白薇,他给她买礼物不是因为有多喜欢,而是因为她真的很烦。能用一件分手礼物买日后的清净,他觉得很值。
周辰纬知道,他从不是世俗意义上的好人。
他自己的内心就是一片废墟,怎么会有耐心在别人的花园里种花。
“对了,你前段时间不是面试了几个乐手吗?有满意的人选吗?”回到小院,费开阳换了个话题。
周辰纬懒散呼出一口白烟,声线倦懒:“没有,那些人水平也太次了点。空有炫技,但说实话,他技巧也很一般。”
费开阳想了想,抛了个提议:“说起来......我倒觉得,不如考虑一下李茉学妹。”
“她弹琴至少有七八年的功底了,我觉得她很合适。”费开阳接着补充道。
“你很看好她?”周辰纬想起少女弹琴时眼里那火焰般的光芒,弯了弯唇——
“嗯,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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