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客厅里翻找一圈,最后竟在放垃圾的角落找到了包裹着一堆垃圾的它。
哎呦呦,合着这东西还会自己跑?就是这爱好比较小众,喜欢垃圾。
我把它身上缠的垃圾都清理干净,捏了捏,想起当初的情景,初步判断,它喜欢裹着东西。
难道这玩意还有自我意识?这么说来,是活物的可能性极大。
既然是活物,总得吃东西吧?我噔噔噔跑到厨房,切了半指长的一块肉,又揪了一片大白菜的绿叶尖,一起垫在小球底下,观察了三分钟没见有什么异常,便转身整理房间去了。
半小时过去了,等我擦拭茶几时,发现那小球变得水汪汪的,还泛着一丝淡淡的绿。
肉没见少,接触小球的青菜叶有点蔫了,看来这小家伙偏爱吸菜叶,好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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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忙活完,我伸伸胳膊拉拉腿,双臂朝前平伸,大吼一声吐出一口郁气。
睡觉,准备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明天的战斗,把小球搁在枕头边,我钻进被子就美美地坠入梦乡。[hn1]
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刚按着被子想坐起来,就觉着手下软乎乎的。
掀开被子一瞧,哦吼,那小球正乖乖躺在被角下,身上的绿意没了——看来是把叶汁消化干净啦。
怎么感觉这鬼天气又冷了?我赶紧把被子拉到下巴处,从温柔乡拔出来太难了。
上辈子,我脾气最好的时刻就体现在叫孩子起床这件事上。
小时候自己受过的苦一直记忆犹新,所以我对孩子赖床这事容忍度特别地高。
再怎么不情愿,总要起床,大人的理智就体现在即使不愿意,该干的事还是会去干。
我……我起!
赶紧多套了一件衣服,昨晚都被冻醒两回,感觉温度一下子就降下来了。
由己推人,手球肯定也冷,我揪出一团棉花把它塞进去了,不是喜欢裹起来吗,这个可比芦花暖和多了。
既然成为我的了,也该起个名字,干脆就叫“软软”吧。
咦,这“软软”怎么变得有点微红?难道对棉花过敏,我赶紧给扒拉出来放在旁边。
在我目不转睛地注视下,这个小球缓缓地滚动起来,直奔向那堆棉花。
哦,看来红色应该是高兴的表现,挺稀奇。
让它自己玩吧,没必要管太宽。
大厅里静得出奇,只有舅舅在练着仰卧起坐。
门外,雪片子正簌簌飘落。
我伸了伸懒腰,懒洋洋地问道:“舅舅,其他人呢?”
“晶晶早啊!”
这问候让人很不爽,本来觉得自己起地不算晚,一对比,显得我好懒!
舅舅停了动作,站起来擦擦汗,“魏来和杜新川在大门口卖卤肉,蒋明跟杜威在劈柴,剩下的壮劳力都被吕臣丰赶去挖矿了,用他的话说就是:‘悠闲好几天,人都养懒了,不能再浪费时间!’”
瞅瞅这资本家的做派,嘿嘿!我喜欢,就得把小鞭子抽起来。
当然,前提是别抽到我身上。
“咦,小桃呢?”我忽然想起这只总是喜欢叽叽喳喳的小喜鹊。
“哦,给她报了个短期培训班,多让她学学,以后医护还得靠她。”
怎么都有事干?不管了,我听不见听不见!
“你赶紧去吃饭吧,”舅舅指了指厨房,“今早熬了粥,还有糖饼,魏来给你留在锅里温着呢。”
还是徒弟贴心,我应了声“好”,径直去了厨房。
盛上一碗热粥,就着爽口的小咸菜,又拿了一张大糖饼——糖放得少,也就勉强尝出点甜味,但吃进肚子里暖乎乎的,顶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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