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很久没人打理过了。
木板道只有几步路,尽头是两三步的台阶。林听风拨开低垂的枝桠走上去,面前是一块很小的露天场地,还树了一个小小的风帆;栏杆的外面是波光粼粼的江面,现在是雨季,间或还能听到江水拍岸的声音。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闪着交错的寒光却沉得像要吞噬一切的江面,斑驳而杂乱、看起来神似雨夜埋尸场的树林,深邃悠远、无边无际的夜空——
在一片浓郁的黑色里,一个年轻的男人倚着栏杆点了一支烟。
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鬓角的几缕乌发被风吹起,还有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的双手。
他一手支着栏杆,一手举起那支刚点起的烟,稍稍抬起头放到嘴边吸了一口。
“嘶——”
闪烁片刻的明火,忽明忽暗的光点,迷雾模糊了光影间他棱角分明的侧脸,又在一片夜色温柔里缓缓散去。
林听风猛的咽了一下口水,美的事物对他有着本能而致命的吸引力,他瞪大着眼睛懵懵懂懂的想:“那个男人有一双很好看的手。”
不对,应该说男孩儿,这人年纪也不是很大。
很奇怪,他这一身的烟火流氓世俗气,放在这里看起来却格外的不像人间会有的样子。
“大概是因为帅吧。”林听风很快就给自己找到了答案。
真的太帅了。
万鹏说的没错,今天果然来了很多人。平市的音乐圈子也不是很大,这么帅的一个人以前居然从来没听说过。
林听风踌躇着向前走了两步,寂静的黑夜最能让人大胆,视觉刺激和叛逆心理都让他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特别是,在这样一天,这样一个地方,突兀的遇见这样一个人,不说几句话都对不起gay的自我修养。
他庆幸自己刚才买了包香烟,刚打算拿一支出来培养一下“共同语言”,就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光顾着装逼,忘了买打火机。
栏杆边的那个人看了过来,但只是没什么表情的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走回沙龙大厅的路上,林听风想,那边儿有长椅,待会儿就过去坐会儿,要是那人主动开口当然最好,解锁“蹦迪”新方式;要是他热爱沉默是金或者抽完那支烟就利索的走了,那就当……
就当信守对万鹏那句“正经人”的承诺了。
他又到了柜台前,刚准备开口买个打火机就又顿住了。
自己根本不会抽烟,买打火机干嘛?
明明知道对方有,自己再买一个跑到人家面前抽烟不是很诡异?
而且,听人说那种迷人的抽烟和吐气姿势有赖于长期的“练习”,搞不好反而给形象添负分。
想着想着,他的舌头有它自己的想法:“拿一杯酸奶吧。”
再次推开那扇漆红色的门,林听风看着手上的那杯酸奶,觉得自己真是绝了。
那个人还没走,但是林听风人生中第一次试图“撩汉”的行为已经基本被他自己中止了。
好在酸奶总是好喝的,酸奶总是不会对自己爱答不理的,酸奶一直都那么可心又听话。
他在三四步远的树荫里,靠着栏杆拧开了那杯酸奶。
但正所谓,人是不能过度表扬的,酸奶也是一样。
今天的这杯料好像格外的足,又可能是自己喝的时候角度没找对,林听风作为一个17岁的、距成年不到一年的人,第一口喝下去,居然像个幼儿园小朋友一样喝漏了出来。
他觉得很尬,非常尬,脸都烧红了起来,可是摸遍了口袋都找不到一张餐巾纸。眼看着唇边嘴角的酸奶都快要滴下去了,那个很帅的面瘫脸竟然走了过来。
林听风感到不大好意思,但总归还是有点感激。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形象总还是比一次天时地利、机缘巧合的艳遇要来得更加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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