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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奉天倡义(第1页)

崇祯十四年正月十五,洛阳城。

晨光破晓时分,昨夜的霜寒还未完全散去,残雪堆积在福王府飞檐的琉璃瓦上,在初升的阳光下泛着清冷的光。这座曾经的亲王府邸,如今已换了主人。

朱红色的宫门洞开着,门上的鎏金铜钉有几处已被撬走,留下难看的凹痕,像是美人脸上被剜去的痣。

城里的百姓大多还不敢出门。自年前腊月廿八那场破城之战后,洛阳已经换了人间。街巷间偶有早起的妇人提着木桶去井边打水,脚步匆匆,眼睛不敢斜视。

她们经过那些贴满告示的墙壁时,会不自觉地加快脚步——那些墨迹未干的“安民告示”下,还残留着腊月里溅上的暗褐色血渍。

王记米铺的掌柜王安福天不亮就醒了。他躺在二楼卧室的雕花木床上,听着外面隐约传来的脚步声和金属碰撞声,那是巡逻的义军在换岗。

腊月廿八那夜,他透过门缝看见福王府方向火光冲天,喊杀声持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他发现对门张举人家的大门被撞得稀烂,一家老小不知所踪。

“当家的,今日当真不再去摆摊儿啦?”妻子李氏手中轻轻摩挲着佛珠,压低声音问道。

王安福缓缓地摇了摇头,面色凝重地回答道:“还是再稍等一等吧。我听闻今日李闯王将会在大殿之前举行什么盛大典礼,但具体情况却无人知晓,说不定其中暗藏玄机呢!毕竟如今这乱世之中,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变故啊。”

李氏无奈地叹息一声:“唉,这个年头......昨天西街刘寡妇家里的米缸,竟然被那些乱闯进来的士兵给彻底翻腾了一遍,他们口口声声说,要搜捕所谓的‘朱明余孽’。亏得这些人还算有点良心,只拿走了两升大米,并且好歹也留下了几枚铜钱作为补偿。”

“有良心?”王安福嘴角泛起一丝苦涩的笑容,“你以为所有的闯军都是如此通情达理吗?那只不过是李闯王麾下的老营兵罢了。至于其他像曹营之类的军队,可就未必有这般好相与咯!前几天,罗汝才手下那个头目,居然将东市绸缎庄的陈老板给绑架了起来,还诬陷人家私自藏匿福王府的财宝。结果硬是从陈老板那里敲诈勒索走了足足五百两雪花银之后,方才肯罢休放人。”

正当夫妻二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之际,突然间,一阵低沉而又压抑的鼓声远远地传了过来。

咚——咚——咚——

咚咚咚……鼓声自福王府方向传来,如同惊雷一般,一声接着一声,响彻云霄,震得窗棂都不禁微微颤动起来。

此时此刻,福王府承运殿前的宽阔广场之上,已经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粗略估计竟有数万人之多!这些人来自于各个不同的地方,但却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义军战士。

他们按照各自所属的部队编制整齐地列成队列:最前方站立着的是老营中的精锐士卒;而在中间位置,则是那些刚刚归附过来的新附人员;至于最后方,则安排给了被招安收编进来的明朝军队投降士兵。

放眼望去,只见整个广场之上刀枪林立、剑戟森森,宛如一片钢铁森林般壮观肃穆。

此时,李自成正站立在大殿之前那九层巍峨高耸的汉白玉台阶顶端之处。今天的他特意换上了一身华丽异常的深紫色绸缎所缝制而成的袍子。

这件袍服上面精心刺绣着金色的团龙纹路,显然是从福王府的库房里面挑选出来的亲王级别的礼服。

然而由于尺寸并不是十分合身,所以当它套在李自成身体之上时,就显得略微有些紧绷和局促不安。

前夜牛金星曾献上一顶崭新的金冠,被他随手放在一旁:“戴那个,兄弟们还认得咱李自成么?”

宋献策则建议他完全按帝王规制穿戴,他听后沉默许久,最后只说了句:“天下未定,不宜太过。”

宽阔而庄重的台阶两旁,牛金星与宋献策分处两端。

牛金星身着一袭崭新的青绸儒衫,衣袂飘飘,仿佛从古代走出来的文人雅士一般;头上戴着精致的方巾,更显儒雅风范;手中还握着一块洁白如雪的象牙笏板,这可是福王府遗留下来的珍贵物品啊!

相比之下,宋献策显得更为朴素一些,但却别有一番韵味。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把陈旧的拂尘,双眼微闭,宛如入定般专注地凝视着自己的鼻尖,似乎正在默默推算着某种神秘莫测之事。

台阶下方,一众威武雄壮的将领们整齐划一地站立着。他们腰间皆佩有锋利无比的长刀,刀柄闪烁着寒光,令人不寒而栗。

这些将领包括刘宗敏、李过、刘芳亮、袁宗第以及高一功等人,每个人都身姿挺拔如松,神情肃穆威严。

其中,刘宗敏今天格外引人注目。他特地换上了一套全新的盔甲,铠甲擦拭得光亮照人,犹如镜面反射出耀眼光芒;猩红色的披风随风轻轻舞动,猎猎作响,给人一种英姿飒爽之感。

此刻的他昂首挺胸,目光锐利如鹰隼,扫视着眼前广场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嘴角不由得泛起一抹无法掩饰的得意笑容。

站在最前方的李自成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向前迈出一大步。在这一刹那,原本喧闹嘈杂的广场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数万民众的呼吸声,好像也在同一时间凝固住了一样。

整个场面异常静谧,甚至连远处巷子里偶尔传出的几声狗叫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兄弟们!”

李自成的嗓音并不算特别洪亮,却有种奇特的穿透力,在寂静的广场上传得很远。站在后排的士兵不自觉地踮起脚尖,想要看清那个站在高处的身影。

“从咱在米脂县驿站丢了这个驿卒的饭碗算起——”

李自成重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眼中闪过一丝痛苦和决绝,“已经整整十二年过去了啊!这十二年来,咱先是跟随着高闯王四处征战,之后更是带领着你们一路厮杀拼搏。我们穿越过无数的山川河流,深入茂密的森林,在荒凉破旧的庙宇中栖身过夜;曾经啃食过苦涩难咽的草根树皮,甚至还喝过腥臭难闻的马尿!”

说到这里,李自成稍稍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然而,无论遭遇多少艰难险阻,经历怎样的困苦磨难,咱们都没有放弃过反抗之心!”

话音刚落。那些跟随李自成多年的老营兵们纷纷抬起头来,他们的眼神中闪烁着坚毅与果敢的光芒,仿佛回忆起了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战斗,以及在商洛山区度过的严寒刺骨的冬天……当然,还有那些永远长眠于路途之中的兄弟们。

“那么,咱们为何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拼命呢?”

李自成猛地将双臂张开,大声质问道,“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朱家王朝根本容不下我们这些穷苦百姓活下去!如今的朝廷不仅不断增加赋税征收力度,什么辽饷、剿饷、练饷等等名目繁多。与此同时,那些地主豪强肆意吞并农民的土地,而官吏差役则对百姓们敲骨吸髓、百般压榨!可怜的老百姓们走投无路之下,只能被迫卖掉自己亲生骨肉以换取生存所需钱财,更有甚者被逼得无奈至极,只得交换子女相食果腹!如此残暴不仁的统治,难道不应该奋起反抗吗?!”

“该反!该反!!”吼声如雷,震得殿宇梁上的灰尘簌簌落下。

李自成举起右手,广场再次安静。

他缓缓地抬起头来,用一种沉稳而坚定的眼神环顾着四周。他那锐利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时空,扫过那些曾经属于福王的宏伟宫殿和巍峨楼阁。这些建筑见证了无数的岁月沧桑,但如今已物是人非。

他静静地凝视着眼前这片熟悉又陌生的景象,心中感慨万千。这里曾是朱常洵那个贪婪无度、欺压百姓之人的巢穴,他靠着搜刮民脂民膏才得以建造如此奢华的府邸。然而现在,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深吸一口气后,他继续说道:站在这个朱常洵搜刮民脂民膏建起来的王府里,咱要郑重地告诉全天下所有人:从今往后,咱不再被称为。

说到此处,他稍稍停顿了一下,似乎想要给在场的每一个人足够的时间去消化这句话所蕴含的深意。

紧接着,他再次开口,声音洪亮如钟:咱便是那奉天之命、倡导正义之文治武功的伟大统帅——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

话音未落,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便如同汹涌澎湃的海浪一般席卷而来,一浪高过一浪,久久不息。

士兵们纷纷高举手中的刀枪,锋利的刀刃闪烁出耀眼的光芒,与天空中的阳光相互辉映。

人群中有不少人的嗓子早已喊哑,但他们依然毫不疲倦地呼喊着口号;还有些人激动得热泪盈眶,因为他们等待这一刻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牛金星适时上前,展开早已备好的文告。他清了清嗓子,用抑扬顿挫的官话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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