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搭在门把上,我没有立刻推开。
门外老陈的脚步声已经远了,办公室里只剩监控屏幕的微光。我低头看了眼左手,易拉罐环还戴着,边缘有点磨皮肤,但我不打算摘。
转身走回桌前,我把抽屉拉开,取出那个信封。它一直没拆,里面是苏晚搬家那天留下的东西——几张购物清单、一张电费单、还有她写给自己的备忘:“记得交水电费,别又停电。”
我把信封放下,目光落在刚才老陈送来的便利贴上。东三街乐家便利店,泡泡机补货。字迹工整,像是特意抄写的。
我没动它,只是从另一个抽屉里翻出本旧笔记本。封面有些发皱,是我之前记她作息用的。几点起床,爱喝什么口味的牛奶,下雨天会不会绕路避开积水。那些事我都查过,也让人安排过,可现在看,像在复刻一个影子。
我把便利贴夹进本子里,合上。动作很轻。
窗外天色暗得彻底,车流声少了,楼道灯依旧亮着。画面里的门还是关着,她还没回来。
门被敲了两下。
我抬头,老陈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份报告。
“苏小姐今天去了东三街新开的书店,叫‘知晚书屋’。”他走进来,把文件放在我面前,“她在文学区待了四十分钟,借了三本书。”
我翻开报告第一页,上面写着时间、地点、停留时长,还有店员口述的内容。
“其中一本是《小王子》。”老陈说,“她说,这是她朋友以前最爱看的。”
我手指顿了一下。
那本书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那时候我看财经、管理、战略分析,书房里全是硬壳精装。可失忆后,有段时间我总去出租屋楼下那家旧书店翻它。纸页泛黄,边角卷起,她把它放在床头柜最显眼的位置。
后来我才明白,是因为书里有一句她念给我听的话:“真正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我拉开最下面的抽屉,拿出一张复印件。是她留下的另一张购物清单,背面写着几行字。墨水有点晕,像是笔尖停顿太久。
“阿辞爱看的书,买回来放床头。”
字歪歪扭扭,不像认真写的,倒像随手一记,怕忘了。
我盯着这行字,很久。
老陈站在我旁边,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问:“要不要安排人去买同款?或者联系书店,把那本《小王子》留下?”
我摇头。
“不用。”
声音不大,但我清楚说了两个字。
老陈没追问,只看着我。
我抬眼看向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十点二十三分。监控画面里,楼道依旧空着。我知道她今晚可能不会回来了,也许去了朋友家住,也许只是不想回来。
可我现在想的不是她在哪里。
我想的是,她写下“阿辞爱看的书”时,是不是以为我真的喜欢这本书。
其实我不懂故事讲了什么,我只是喜欢她读给我听的样子。她会坐在我旁边,膝盖并拢,声音轻轻的,读到一半还会问我:“你听得懂吗?”
我说懂。
她就笑。
后来她发现我其实看不懂,也不生气,反而每天晚上多读一段,说要陪我一起看完。
那种时候,我不是总裁,不是顾晏辞,也不是什么需要被伺候的人。我只是个笨一点的男人,有个愿意教我读书的女孩。
而现在,我能做的不只是让人送一本书去她家门口。
我可以去书店,站她身边,指着某一本说:“这个我也想看。”
老陈还在等我的回应。
我开口:“以前我以为,只要把她丢掉的东西都找回来,她就会觉得我变了。”
我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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