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珠滑过舌尖,腥甜味裹着铁锈味瞬间溢满了口腔,似引子般唤醒了寄居在心脏里的不速之客。
好痛!好痛!!
念念捂着心脏急喘起来,腿弯一折,便要跌倒在地。
李寻欢瞳孔一缩,仓皇着搂紧了她,几乎破了音:“念念!你”
念念攥紧了袖口,在剧痛下蜷缩起身子,骤然伏身吐出一口血。
鲜血溅上脏污的水洼,漾起圈圈波纹,一只胭脂色的蛊虫破开水面,凭着本能拼命地爬向李寻欢。
青墨色的长靴碾上去,将这只酿尽了罪恶与错误的蛊虫碾成碎肉。
这是情蛊。
李寻欢艰涩地呼吸着,瞳仁剧颤,疑心被碾碎的是自己的心。
奚饶打横抱起陷入昏迷的念念,抬眸对上李寻欢猩红的泪眼,拉长语调,缓缓道:“你以为师妹真的会爱上一个年纪都能做她爹的男人?”
他一顿,啧声道:“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
作者有话说:荇:xing第四声都是生命力旺盛的水生草本!
关于所有人都想叫小李表哥这件事!《重生之绑定了金手指后我成了梦中情哥》
小李!你以为只有你有表妹吗桀桀桀桀怪笑离去
此时师兄还没发现他们已经不可描述hhh
第104章我求求你往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念念……
也对,也对。
她怎么会爱上他?
她年纪还这样小,还有大把的青春韶华可供她挥霍。世间年轻俊美的少侠何其多,怎会瞎了眼爱上他?
怎会爱上一个肺都烂完了的酒鬼,一个声名狼藉的浪子,一个年纪都足以做她爹的、无可救药的负心汉。
李寻欢颓然地瘫软在地,这三言两语似握着碎瓷的大掌般,掐紧了他的心脏,愈缩愈紧。
所幸,所幸他早已只剩一副空壳。
淋漓的血沿着心脏的脉络滴下来,空荡荡的,只剩回音。
这血为何而流?他不明白,也不敢明白。
他咬紧了牙关,含着满眼的滚烫,竭力笑得轻松道:“不错,她确实不可能会爱上我。”
他深吸一口气,咽下口齿间的铁锈味,良久后,才声线不稳地嘶哑道:“如此,便好。”
这本就是错,如今能拨乱反正多好。
他不必再痛苦得承受内心的谴责,不必再挣扎在道德廉耻的地狱里,不必再在夜半惊醒。
念念往后,再也不用和他这个烂人纠缠在一起。无论是伦理廉耻,还是世俗纲常,都能放过她了。
多好。
庄生晓梦迷蝴蝶,他只是被魇住了,被青梅树下的十八年魇住了。
她是他心口上的脓血,是最深最脏污的孽,割去便好。
割去,便能回到从前。
奚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一只匍匐在地的狗慌乱地逃窜,甚至不惜踩碎自己的心脏。
这种废物。
他似笑非笑地咀嚼着他的痛苦,内心的狂虐与杀意终于被安抚一瞬,漫上来的是一种恶劣的操纵欲。
敢觊觎他的东西,且等着。
奚饶扯了下唇,收紧了环在念念腰间的手。
青鍋色的衣摆一旋,他宽阔的肩背便将怀里的念念掩得严严实实。
看着两人的背影,李寻欢呼吸一紧,慌乱地失声道:“你要带她去哪儿——”
他的心脏一阵阵剧烈地收缩着,似是蓦然被人夺去了重要的东西。
会不会再也见不到她了?
这念头突兀又汹涌地冲进脑海里,久违的害怕漫上来,他死死地攥紧了腕口的软肉,一瞬也不敢松开。
奚饶侧过头,轻笑一声,“我是她师兄,自然是带她回家。”
他上下打量着李寻欢,缓声嘲讽道:“你又是谁?难道还要她在这里陪你这个废物送死?”
这话太锥心,似尖刀般活生生刺进来,捣烂了喉咙,李寻欢一瞬便失去了言语。
他浑身冰冷,再一次明白,李寻欢于念念而言已什么也不是。他不是她的养父,不是她的亲友,只是一个趁人之危的陌路人,一个在她失忆时污了她清白的窃花贼。
一个年纪足以做她爹的男人不仅破了她的身子,还日日夜夜地与她做那些不知羞耻的脏污事。
等她醒来后,忆起往昔,只会厌恶他、憎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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