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各地的表演,便是几位藩王轮番上前敬献宝物。东戈王献上了一对草原雄鹰,这对因被关在囚笼中,瞧着格外拘束。但从它们的眼睛中,还是能看出对外面自由无比的渴望,以及凶狠的杀戮感。一般雄鹰为了博人眼球,毛色总是邬光锃亮,但东戈王献上的这对雄鹰,宽大的翅膀上却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东戈王这对鹰,难不成是有什么隐疾吗?这样成色的鹰又怎么能献给我朝陛下呢?”在刚看的这对鹰出现的时候,苏景夜便能猜到,铁定会有人就着它们的毛色说事,只是没想到轮番上贡“王爷客气了,本官乃是一品吏部尚书,郑成。”虽然不知道他今日是怎么有这份勇气会自己出来挑事儿,但就郑成平日里的性格,他也是极喜欢出尽风头的。尤其是在觉得周围的藩王来访,对皇帝也都格外毕恭毕敬之后,觉得他们一定是害怕了本朝的势力,现在一定想着法的讨好朝廷诸位大臣,而自己的身份在这些王爷面前也能高人一等。不过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在聪明人的眼里,倘若朝廷真的和这些藩王对抗起来,谁胜谁负,还是个未知的定数。现在藩王们虽然都顾忌着朝廷的地大物博,但两边都在观望中,要是真出了什么差错,凭着现在登基的苏羽天的魄力,在苏景夜的帮助下,第一个遭到劫难的一定会是这群只会说风凉话的文臣。不过藩王来朝也有一个好处,藩王们想打听朝廷的虚实,而朝廷因为想在藩王面前保存颜面,苏羽天一时半会儿还不会对手下的大臣动手,而此时却是自己人动手的好时机。对于郑成这不要命的自作主张,李文松表示十分的喜闻乐见,只要往后自己说个几句话打过圆场,藩王们就会明白在这朝廷中真正做主的是谁。在场的人各怀鬼胎,东戈王看过一眼,虽然不能十分的探知他们心里所想,但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好在东戈王一向以正人君子自居,对于鼓动郑成出面的李文松,他还是不会放在眼里。“原来是文臣尚书,本王失敬。”东戈王十分客气的一拱手,郑成自以为得了面子,十分客气的冲他一挥手,直说不必,却没想到他突然抬起眼眸,话锋便是一转。“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郑大人对我们武将的事丝毫未曾了解,还敢再次夸口其词,这份勇气实在叫本王感慨。”“不过是两只畜牲,怎么就扯上了文武之事,本官虽然不善武艺,但对于张弓搭箭射猎一事,还是有所自得的,只怕是王爷说话太笃定了吧?”藩王的品级比起朝廷正统的王爷还是差了不少,说白了也不过是有自己封地的大官而已,再加上郑成又觉得自己的身份比起他要高贵不少,因此说话也没有多客气。“武将多务实,文臣徒其表。”东戈王淡淡的两句话,便让满宫殿在坐的人都哑口无言,尤其是首当其冲的郑成,竟然找不到别的由头反驳。看着大殿里的人一片鸦雀无声,苏羽天忍不住想笑,但心里却稍微有些膈应,毕竟因为他自己身体的缘故,他自己对于习武之事也并不是很懂。虽然东戈王此话只专指懦弱文臣,但叫他这个有心人听了,还是难免不舒服。“这两只灰鹰乃是本王亲自捕捉到的,它们从一出生起便生活在我们东戈草原最高的山峰之巅,至于郑大人一直嫌弃的这种毛色,乃是因为我们山巅的土灰就是这个颜色。”“只有在高山之巅飞翔生活了十数年之久,才能将毛色染得如此沧桑,郑大人最看不上之处,却是这两支灰鹰身上最高荣誉的印记。”关于东戈草原的神话,苏景夜小时候也曾听说了不少,东戈王此话虽有添油加醋的嫌疑,但意思却还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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