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张婉儿施展出她的厨艺,精心烹制了一桌丰盛的酒菜。
桌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半片烤得金黄香脆的羊羔肉。这羊羔肉在炭火的烘烤下,外皮变得金黄酥脆,内里却依旧保持着肉质的细腻与鲜美,令人无不垂涎欲滴。
这一桌宴席,即便是过年时节,也未曾有过如此的丰盛与奢华。然而,面对这饕餮盛宴,林风却是眉头微皱,不为所动。
在这北宋时期,辣椒尚未传入中土,而那些被称为烧烤灵魂的孜然、胡椒等香料,都是昂贵之物,非寻常百姓所能消费的起。
因此,这烤羊羔肉虽然金黄诱人,但在林风看来,却只是抹了麻油、撒了些许带有苦味的粗盐而已,味道远不如今日我们所知的那般丰富。
至于桌上的其他几道菜肴,多以蒸煮为主。
虽然北宋时期已经有了炒菜的技艺,但因为所用的锅像古鼎一样笨重,并未广泛流传。
而此时的食盐又粗又黄,与后世精细的白盐相比,口感自然是大相径庭。
他倒是有想过改良,但总不能让他一个五龄小童搞什么蒸馏过滤提纯,那也太骇人听闻了。
所以只能暂且记下,留作以后的发财之道。
月上柳梢头,陆谦如约而至。
林风细细打量这位初来乍到的客人,见他眉宇间透露出一股正气,身形挺拔,颇有几分英气。
可见真是应了人不可貌相这句话。
而且林风也感知到陆谦身上的内劲,虽然他的内劲不算磅礴,但相较于普通人,已算是颇为雄厚。
林风心中暗自评估,若是以林冲为标杆,陆谦至少弱了他两个层级。
换言之,如果林冲是一流高手,那么陆谦至多只能算是三流级别。
林冲见到陆谦,眼中闪过一丝久违的光芒。
他们曾是儿时的玩伴,共同度过了许多无忧无虑的时光。如今重逢,今后又能在一个城市生活,心中自然甚是喜悦。
“风儿,叫陆叔叔。”
然而,林风却翻了个白眼,谁搭理这种牲口呀。
他转身跑向一旁的小松狮,与狗狗嬉戏起来。
林冲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这孩子平时挺懂事的,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
陆谦倒是十分豁达:
“小孩子嘛,贪玩是正常的。”
林冲搂住陆谦的肩膀:
“来,咱们好久没好好喝一场了,今晚不醉不散。”
林冲携着陆谦入席,两人举杯畅饮,谈笑风生,杯盏交错间,尽显兄弟情深。
酒过数巡,他们的话题渐渐转到了林瑾的身上。
提及这位已故的亲人,两人的眼眶都湿润了,泪水悄然滑落。
陆谦抬起头,瞥见一旁的林风,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温柔与关怀,十分深情道:
“风儿啊,我和你舅舅自小就如同手足兄弟。你若是不嫌弃,以后也叫我舅舅吧。我定会竭尽全力,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好照顾你。”
手足兄弟?要加钱是么?
林风懒得搭理他,他默默地坐在一旁,脸上不露声色,心中却充满了不屑。
陆谦似乎并未察觉到林风的冷漠与疏离,他继续沉浸在回忆之中:
“我与你母亲自幼便相识相知,她在我心中一直如同亲妹妹一般。此次来京城,我本打算向你舅舅提亲,希望能与你母亲共度余生。可如今……”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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