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真是一次糟透了的旅程。被毒药破坏身体,被严酷地试验,耗费心力和肯尼希周旋,又被堂皇地亲吻,毫无反抗之力――再没有比这更让我狼狈的了,我依赖力量,没有力量的我比鸡仔都不如,任谁都可以来宰杀我。
这让我意识到――我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更加、强大的,强大的……
我的眼神开始迷离,血液一泼泼涌到脸上。
我的左手抓紧了衣服的下摆。
力量。
我的心冰冰凉凉。汗水也是冰凉的。热血带来的燥热让我的脸颊开始变红。
陷入对力量的追求的人是可悲的,我告诫自己不能踏入这样一个漩涡——力量可以带来荣耀,也能把你拉入深渊。我见过为了力量迷失自己的强者,被难以满足的*主宰,成为了披着人皮的野兽——世间的一切道德都被践踏,人性也已然泯灭。可悲的不是他成为力量的奴仆,而是为了得到力量而不再把自己当成人类。人类可以出卖自己,但是不能出卖为人的底线。
现在的我还不够强大么?幻术师的尽头又是哪里呢?在用手指能数得出来的幻术师里,我可以不羞愧地自夸自己是前五之列。这五个,包括我在内,每个都是顶尖的人物,在欧洲呼风唤雨不在话下。
更何况,幻术师们都是逃命的好手——没人能比我们更加重视自己的性命,身体的脆弱带来的是时刻的警戒。
没有人可以活捉幻术师——所有人都这样认为。我也是如此。
但是我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难道是我还不够强大么?
——在追求力量之前,我总要弄清楚我为什么需要力量。毫无目的地追求一件事物何其愚蠢,那比追逐水中倒影的纳西赛斯(注1)更加无知愚昧。
我为什么需要力量?小时候的我没有力量,也不必追逐力量,妈妈会庇护我,教育我,培养我——为了我将来能从她的手里继承力量;少年的我浑浑噩噩,颠沛流离,那时的我不在乎力量——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完庸碌的一生,我倒觉得这也是好事一桩;青年的我被人追杀,在濒死的路上走过了好几回,大约是这样才激发了我对力量的渴求——我答应过她用尽全力活下去,虽然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个命令打了折扣应付了过去,但也不会违背她的意愿直接死去——正是这样,我才会一个漆黑的夜里发现了我的天赋——我是个天生的幻术师,我终于觉醒。
起初的力量来自于活命的需求。生命的威胁刺激我爆发了求生欲——无论如何我不会就这样死去。
——那不是我的归宿。
我当时想:在这两个男女之间争风吃醋的纠纷里充当一把炮灰,就这样不光彩地死去,这不是我的死法——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不然永远沉寂,作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市民安度一生——什么也不必想,什么也不用关心,找一份工作,赚三五个硬币,应付一天,然后就这样应付完一辈子——要不然,我就得轰轰烈烈地死亡。
我生得璀璨,又怎么可以死得憋屈?
我当如夏花,当如古树;当利剑涂血,当黄钟震天!
我的一生,只有这两条路,此路不通,那就只能在另一条路上披荆斩棘,鲜血淋漓。
我找到了答案,我需要力量,我走上了幻术师的道路。
自此,世上再无Vine温迪不列凡尼斯特拉森,只剩下了让人畏惧的游荡在深深黑暗里的幻术师——Viper。
我为此自豪,我没能光明地继承我母亲想要留给我的馈赠,但是它们也不会被别人拿走——属于我的,更何况是她留给我的,我又怎么会让她的东西被别人糟蹋?我把它们埋葬在了历史的尘埃里,没人再会去打它们的主意。
我的永远是我的,它们和Vine温迪不列凡尼斯特拉森一起进了坟墓。坟墓里有清甜的花香,它们不会寂寞,一切都和城堡里一样,光明、美丽。
荣光属于斯特拉森。
这样一想,我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
我不后悔拥有力量,我也能掌握手里的力量而不是成为力量的奴隶,这是我的成就。我以此为傲。
我狂躁的心平静下来,再回想这段时日以来的狼狈,不由深深怅惘。
再扪心自问一句:你真的需要更强大的力量么?立刻就需要么?力量不会有人嫌少,我也不例外。但是我真的看清楚了自己么?
我现在确切地明白了我一直以来在逃避什么,甚至不惜用另一个谎言来遮掩真相。
我得不到费伦妮的爱,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
事实是最残酷的东西,但是不能逃避,不能转身。
心存妄想的我,总是想靠着“我给了你很多很多”、“多到我自己也无法理解”、“多到能让你爱上我了吧?”——这种一步一步放宽底线的给予,希冀来赢得费伦妮的爱情。这样卑微的感情,我居然也深陷以至沉沦其中,现在再想起来,也不禁想哭笑几声——又哭又笑,边哭边笑。
傻傻的我,以为爱情是平等的么?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但被爱的人却没有回应的义务。
不爱就是不爱,任你手段迭出,苦情哀求,做小伏低,默默付出,难道就能如愿获得爱情?经历过这一场,像是人生大梦,黄粱已熟,将来还是云淡风轻,踏花走马,谁管你有过什么样的艰难隐忍、情深不寿?
我渴望力量,想要力量,难道不是因为我还不甘心?被费伦妮这样利用,不甘心啊。
我既想要更强大的力量来向费伦妮证明我的实力,就像为了母狮争斗的雄狮;又想要用力量更加卑微地付出——付出更强大的我,让她尽情利用,只希望能看我一眼,爱我一次,伴我一生。
多么可怜又可笑。
跳出围城的我,再看这样一出名曰“爱情”的喜剧,也是时候放下了。
人生只要谈一次恋爱就可以,品尝了其中的千般滋味,万种风情,也就可以功成身退了。我向来是冷静自制的,像这样疯狂的一回,一次也就够了,再来一次,可能就真的要把命给赔进去。
可真叫人叹息啊——我的初恋就这样终结。
不过也不能自大地认为自己总能心想事成呢。我的脸上露出苦涩的笑容。
“一个人能成功,是基于他对事物的掌握,然而再万全的准备,也不能忽略千分之一的‘出乎意料’”——妈妈这样和我说过。
不要说万全的准备了,在这份感情里,我从没有做过什么规划,完全是拿出了十二万分鲁莽的血性硬生生撞了进去——撞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
哪里会亏呢,真是不亏。
我连费伦妮早就有了心上人都不知道,就这样栽进了自以为的恋爱里,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
从始至终就没有成功的可能,我却在死胡同里钻营了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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