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个好人啊!还帮我抓过小偷。”于悦不要钱的发着好人卡,“再说了,军区大院里会有坏人吗?你是坏人吗?”
少年嘴角微微上扬,明显被取悦到了,提起地上她的帆布包,说道:“怎么杨叔没来接你?”
可能是太阳底下晒着了,于悦脸红了,“不想每次都麻烦干爹。”
“我知道,你不怕。”闫炎说道:“你还会接骨。既然你是杨叔的干女儿——”
“于悦同志,你不怕我的话,咱们一起回吧!正好今天我爸那边派了车过来。我叫闫炎。”
于悦低眉谢过,这正是她的目的。
如果她提着一个几十斤的帆布包,再去倒车,很累不说,关键是要花钱啊!嘴上乖点,发好人卡是不需要钱的。
有位伟人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成她的状况就是:“不管什么方法,能省钱的就是好方法。”
至于在火车上为什么没有说自己的目的地,也是怕引起别人误会,尤其是那老大娘,要是哭骂着让退了油钱,也不好收场。
至于这个闫炎,她自然是知道的,不然也不可能真的就跟人走。闫炎,在军区家属院可是个有名的人物。连她这个只去过湘省几次的人都听说了。
闫炎从小就是个刺头,他妈在文工团,从小也没有这么拘束着他。他从小就淘气,大约是属于那种猫狗都嫌弃的,他还喜欢打斗。
家属院的大人们碍于他爸的名声,对于他经常把别家的玻璃打碎这些小事就忍了。
可同样是调皮的小孩子怎么可能忍得了?小打小闹大家也没说什么,毕竟家里都有军人。打个小架,就当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没准还长个儿。
最夸张的一次是,他被家属院里八成以上的男生围追堵截,其中不乏有比他大的男孩。那一次,阎炎开始被打得头破血流,可执拗的阎炎怎么会认输,他一人揍倒了十几个男孩子,才和他们一起瘫倒在地。
最后结果,闫良志赔偿了医药费,闫妈也吓傻了,生怕儿子被打傻了,从此更多的是把他拘在家里。
自此以后,没人再挑衅闫炎这个“小霸王”了。
后来,长大了一些,他不爱打架了,倒是喜欢成天在家捣鼓一些机械玩意,闫家的什么手表,闹钟,自行车……但凡他看到的,都被拆过。这让闫良志很是头疼。
现在看起来,这小孩是被关久了吧?一会儿好,一会儿让人捉摸不定的。
不过不怕,这个多金的热血少年,她瞄定了!
少年左右手各拎了一个包,走得很快,于悦差不多小跑才能赶上,走到一棵大树下,将帆布包放在地上,说道:“你在这儿等我,我去找车。”
说完,离开了。
于悦没有手表,不知道几点,看太阳已经出来,肚子里也开始咕咕叫,应该也不早了。
抬手遮住阳光,她看到他走到路边停放着吉普车的地方。透过窗户,和吉普车里的人说了几句,然后跳上车,几分钟,吉普车开了过来,停在树荫边。
闫炎下车将于悦的行李提上放在后排,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于悦上车,少年上车坐在她旁边,关上车门。
“王叔,咱们去吃饭。”
“去国营饭店吧!”
于悦瞠目,竟没有问自己的意见:我没钱,我可以跟着蹭饭吗?
王荣春奉命来接人,不知道随同领导儿子的女同志是谁,看那俏丽的模样,他琢磨着不会是谁给领导儿子介绍的对象吧?
穿着虽然寒酸了些,长相倒是个不错的。
高高的吉普车上,于悦端正地坐着,有些心神不宁。书中对这个闫炎,是有描述的。
闫家,是男主的亲戚。男主出生贫寒,三代贫农,早就是一名军人。而比男主小五岁的闫炎始终一事无成,成天就喜欢捣鼓各种机器,二十多岁了,在他爹的安排下,勉强上了班。可是班没上两年,人就不知怎么的失踪了。
失去儿子的闫师长偶然看到自强不息的男主,从此将他当成亲儿子来扶持,男主后来成了首长。成了首长的男主,一路为女主披荆斩棘,扶助女主打下了一片商业帝国,两人一路荣光,享有最为精彩纷呈的人生。
而男配闫炎同志,默默献祭了自己所有的资源。
都是夭折的命运啊,于悦为彼此鞠了一把同情的泪。
车子停在国营饭店门口。
“王叔,下来一起吃个饭呗?”车停住,闫炎和于悦跳下车,闫炎朝车里喊道。
“不了,我刚吃过。你们慢慢吃,我在车里等你们就好。”王荣春拒绝了。领导待他很好,他也公私分明。
国营饭店,末世的时候,她“听”过年龄大的人说起过,那是他们那一辈人向往的地方。这个地方,不但需要钱,还需要票,且饭店里的服务员总是趾高气扬,对客人爱理不理,鼻孔朝天的模样。
于悦是穿书以后,第一次来国营饭店。
“红烧肉,腊味合蒸,麻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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