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也会无趣很多!”陆小凤先是笑道,然后又看向周怀瑾:“你不是不喜欢杀人?”
“我不喜欢死亡,也不认可混乱无序。”周怀瑾道:“但谁说天子的话不是金科玉律?”
“他确实有这个权利。”陆小凤点点头。
“但是他不会真的这么做。”周怀瑾叹口气:“以暴制暴才是真正不可取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唉,今天的脑子都用来写儿歌了,所以说当初我选修儿童文学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
第五十二章
叶孤城又走了,但是他们亦不必费尽心思的去找他。
就在他们吃过饭准备出发的时候,一个和尚拦住了陆小凤。
他是来报恩的。
“我并不认识你。”陆小凤道。
但是他们都认识一个人——霍天青。
珠光宝气阁散了,霍天青也被接回了天禽门,世人以为他也死了,还是死在了陆小凤手上。
这很荒谬。
但又有几分道理。
一个人长久的不在江湖中出现,很容易就被人忘却,假使这个人再有名气一点,还有人找一找,找不到的,自然就是死人了。
这就是江湖。
和尚给了他们一条染着血迹、还带着脓水的布带。
那东西散发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味道,比臭鸡蛋还要难闻。
因为那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毒液。
这样一条布带没有人愿意要它。
但此刻对于陆小凤来说,他的确意义非凡。
因为这条带子的主人是叶孤城。
城内当然找不到鼎鼎大名的白云城主,因为他真的躲到了荒郊野外去!
陆小凤微笑着收下了布带。不论这个人为什么而来,都给他带来了一些线索。
周怀瑾叹道:“果然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谁不知道自春华楼一剑之后,压叶孤城的人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这条带子不仅能使人致富,还能化作催命符。
无论如何,见叶孤城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们于情于理也该去见一见。
阴暗潮湿的一间矮屋子,很宽阔,却照不进什么阳光来,空荡荡的只留有一床、一桌、一凳而已,衬得唯一一豆灯火更加的昏黄黯淡,还没有外面的月亮亮堂。
屋子里都是土,在这样的屋子里很难保持衣服的洁净,随手一刮便抓得半张蛛网,轻飘飘的坠落,那蜘蛛也不知去了何方。
这样清冷的庙是叫人很寂寞的,尤其是周围风声不倦,更显得这里的荒凉。
叶孤城躺在那狭小的木板上,他连翻身都难以做到,因为这年久失修的床榻已经经受不起任何的折腾。
他本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与寂寞相伴。
只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虫族之真香 全人类围观我种田 深度陷阱 不当替身后我成了万人迷 被迫成为全星际的吉祥物 [穿书]穿成短命万人迷以后 魔尊洗白不只靠颜[重生] 我喜欢你很久了 男主说他讨厌我[快穿] 我修天道,见谁都能一招秒罗天 我只想安静的修个仙[穿越] 已枯之色 重生后我渣了渣攻[娱乐圈] 开局得到九本天书罗天 被无限流大佬看上了 病弱炮灰养成一只偏执古神 与黑莲男友的终日对决 我靠美食养毛茸茸 召唤龙太会撒娇了怎么办 穿书后女主她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