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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1章(第1页)

只除了金大山一家。

这是季言之做的手脚。

季言之从来都不是什么恩怨分明,以德报怨的人。

既然金鲤敢仗着自己,除对付季萝莉等以外的‘天生福运’,连稍不注意就会坑害人家破人亡的举报都干得出来,季言之自然不会以德报怨,而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季言之利用自身携带的滔天气运,将无病呻吟的文学著作,特别是教导人怎么煮饭的‘烹饪’书,丢进了金大山家并不太明显,看起来就像匆匆忙藏起来的地方。

如此一来,金大山一家,无一幸免,全都被发往了大西北农场,进行劳动改造。

之所以连年龄尚小的金鲤都未能幸免于难,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主要是金村长和村上的几个干部得知举报书信出自金鲤这个金大山家的宝儿时,都不愿意在金大山一家子发往大西北进行劳动改造的时候,抚养心眼就没长好、一肚子坏水的金鲤。于是就这么着,无人愿意照顾的金鲤,就随着一起去了大西北农场。

金鲤的锦鲤运,虽然因为她不间断的作死,已经被‘气运反弹道具’消耗得差不多了,可一旦远离和她相生相克的季萝莉,倒也慢慢的恢复过来。虽然达不到以前鼎盛时期的三分之一,倒也保证了在农场改造的十年,不受欺负。

不过要想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诅咒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

也因为这样,金大山一家除刘翠枝以外的人,都不怎么待见金鲤,不像过去那样无脑宠金鲤。

金鲤早就被刘香兰宠坏了,根本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认为金大山一家子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刘香兰不堪繁重的劳动,一病不起后很快就去世的缘故。

由于生活不再像在金水村的时候,那样顺风顺水。金鲤最喜欢的事情,便是怨天尤人。

她一直以来都隐隐有种预感,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的。

她的人生该是人见人爱,一直顺风顺水。像她嫉妒不已的季萝莉一样,小时候有青梅竹马相伴,长大后双双考上大学,而不是十七八九岁的年龄,就怀了不知道是谁的孩子,被困在方寸之间,不得自由。

金鲤恍恍惚惚,在又一次看到不一样的人生时,用早就藏好的碎玻璃渣割破了手腕的动脉血管。或许重来一次,她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随着血液流失,金鲤充满期待的闭上了眼睛。

远在千里之外的季萝莉若有所感的往西北方向眺望,片刻后,她眨巴着水汪汪的杏眼,娇声娇气的喊着拎行李的顾麟。

“哥,你怎么这么慢,看看秋菊姐,再看看阮斯年,好意思像蜗牛一样慢慢爬行吗?”

“你们夫妻俩喜欢秀恩爱就秀恩爱,干嘛波及我?”金秋菊满脸无奈:“如果顾麟这速度算慢的话,那斯年像什么?缓慢行走的行李箱?”

阮斯年:“……”

“亲爱的秋菊同志。”阮斯年隐晦的瞪了一眼沉默寡言,但心却跟季言之一样黑的顾麟,转而冲金秋菊求饶道:“我只想提醒你一句,再这样磨蹭下去,我们会迟到的哦。”

金秋菊恍然初醒,下一刻拉着季萝莉就往首都大学的方向,快速奔跑。

被两人丢下的顾麟、阮斯年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拖着重重的行李箱,追上了二人。

那一刻眺望西北方的若有所感,已经被季萝莉抛在脑后。如今的她,需要做的,不过是把握当下,未来可期,金鲤之流对于季萝莉来讲,不过是已经被遗忘到角落的尘埃。

或许有‘上辈子记忆’的顾麟记得,可现在的顾麟,只需要在意的是季萝莉,以及对季言之这位岳父兼养父的承诺。其他的,真的不重要。

第473章古代逃荒记(01)

残阳似血,寒风呼啸,茂密的树林里突然钻出几个孩子。他们穿得破破烂烂,面黄肌瘦,像一根根竖着的麻杆。从树林里出来,孩子们就看向了被鲜血染红的官道,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

“狗蛋儿,多亏你提醒,让我们躲进树林子里,不然我们可就成了刀下亡魂。”说话的孩子大概十二三岁,虽然穿的破破烂烂,但精神头儿很好。他一说话,一起出来找食儿的孩子们一起附和,末了齐齐的说,出来的时间够长,该回去了。

“可是我们没有找到吃的。”狗蛋儿有些迟疑的道。“要不,我们挖点地龙(蚯蚓)回去。”

“家里的娘们会怕的。”

“换成我,我也会怕。”

孩子们吵吵闹闹,却没有改变回家的意思,不知不觉就翻过山头,回到了位于山脚溪谷旁的村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狗蛋儿速度很快,一溜烟就跑到家的附近,不过到家的时候,步伐显得很缓慢,像是又抗拒回到家一样。他娘穿着布满了补丁,洗得发白的布衣罗裙,看到狗蛋儿磨磨蹭蹭的挪回家的步伐,又好气又好笑的道。“又没找着吃的?”

狗蛋儿瘪起嘴巴,“没找到,原本我想挖地龙回来,怕阿娘看到犯恶心就没有,不过俺看阿爷吃得好好的,怎么阿娘不喜欢。?”

自家崽儿充满疑惑的口吻,让狗蛋儿他娘好悬没有背过去。

“那是药。”狗蛋儿他娘瞪了一眼乱说话的狗蛋儿,没好气的道:“仙医说了,地龙蒸蛋能治你阿爷的病。你阿爷可是整个家的主心骨,没他的话,咱一大家子可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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