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不响。谈何容易?一般人以为我邓立群是个敢作敢为的时代女性,其实我懦弱,不然也不会跟牢世健六年整。
说他不好呢,他到底养活我这么些年,让我挂个名在公司做总经理。天晓得这种小猫三、四只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头受气,老板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马虎不打紧,一个月支万把块钱,又有奖金,买两件本地人设计的衣裳也够了,打个马虎眼充大头鬼。
偏又一个弟弟不争气,书没读好,又不能在外头吃苦。世健一并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点雕虫小技。所以这里面牵涉很广,教我撇下世健到什么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对着邢燕这么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说什么。
“跟他分手,顶多搬回娘家住,怕什么?-娘家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喷出一口菸。
邢燕说:“近些日子来每个人都说我老,我赶紧去做脸部按摩,-也去试试,很好。”
我叹口气。“一做了那个,连带要做头发,别忘记我每天办公八小时,还得出去应酬。”
“真有推不掉的应酬?”她问。
怎么可能,都是自愿去的,因为留在家中也无事可做。
“嗯,-喝了不少,我送-回去。”
我摇摇晃晃地跟邢燕上车。
到家就倒在沙发上,眼睛睁不开来,渴睡得很,盹着了。
半夜醒来,抬眼看钟,是一点半。
世健还未回来。
也难怪我这么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松一下,他就上演失踪记。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边,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没面子、怕以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过。
我靠在沙发里,胡思乱想。
现在朋友虽多,不过是吃吃喝喝,你请我我请你,花花轿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们的眼睛是势利的,我一个女人也不能独自赴宴,顿时知名度就往下-……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谁说的?张爱玲?“没有婚约而要长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难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离开他。真的离了他……我疲倦地起来,洗掉脸上的化妆。
皮肤质地还是不错的,雀斑与皱纹犹在其次,只是松得厉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转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难睡得着,我又起床冲一杯热牛奶。两点整,世健仍然没有回来,我有种感觉:他今天是索性不回来了。
我已经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气,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与他分手,最高兴的应是他的妻子,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电话铃响。
这么晚了,是什么人?
我接过话筒。“谁?”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么地方?”
“在清吧,-跟那个老婆娘吃完饭了吧?”他的声音半醉。“要不要出来?”
“明早有合同要签,你不如回家来吧。”
“别扫兴,跟-在一起就是为了玩,我们在尖沙咀中间道,快快来。”他挂了电话。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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