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是啊。&rdo;
&ldo;那最后‐‐
&ldo;四、朱音→拜殿(藏)=她进入拜殿后,长时间藏(或被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至今状态未变。
&ldo;这一类中的项目,除了朱音小姐出殿与否的部分,和分类三的甲项、乙项、丙项完全一样。但要追加一项‐‐
&ldo;丁,非协助者侵入拜殿,在殿内行使和处理,最后独自外出。
&ldo;‐‐就是这样。&rdo;
&ldo;和分类三一样,可以先把乙项和丙项去掉吧?&rdo;
&ldo;是啊。谁有异议吗?&rdo;
言耶接受了钦藏的判断,想要征求全员的决定。
&ldo;这里倒是没什么异议。&rdo;就在这时,行道微微歪着头,问道,&ldo;但是,这个丁项和分类二的戊项与己项不是一样吗?&rdo;
&ldo;不,很不一样。分类二的戊项与己项是不管朱音小姐生死都把她带出拜殿,感觉有点勉强。而分类四的丁项,非协助者是在拜殿内进行行使和处理:所以具有不受任何人妨碍的优势。换言之,特意侵入拜殿的行为也有了意义。&rdo;
&ldo;可是刀城老师,虽然出入拜殿还是个问题,但首先殿中哪有巫女大人能藏身的地方呢……&rdo;
&ldo;如果是剥夺朱音小姐的行动自由、把她监禁起来,的确如你所言‐‐&rdo;
&ldo;杀完后处理尸体的话,就没那么难啦。&rdo;
直言不讳的钦藏,语气中不带丝毫情感。
&ldo;处、处理……小钦……&rdo;
&ldo;行道先生,很遗憾,藏遗体的方法是有的。&rdo;言耶道。
&ldo;那、那是什么样的‐‐&rdo;
&ldo;参观拜殿时左侧和室的采物里有剑,破门而入时却不见了。那玩意儿,其实不仅是能杀人的凶器,还足以肢解人体。&rdo;
&ldo;哎?难、难不成……&rdo;
&ldo;是,如果非协助者以某种方法杀害了朱音小姐,然后用那剑把遗体切成碎块,投人大鸟神的嘴‐‐&rdo;
&ldo;不需要别的杀害方法了,你不是说了吗?那剑本身就是非常像样的凶器。&rdo;
&ldo;是。假设朱音小姐真被杀害,那么祭坛最有可能是杀人现场。也就是说,那副人骨所粘的血是她的这种可能性就很高。&rdo;
&ldo;问题在于非协助者侵入拜殿的方法和从那儿脱身的方法,对吧?&rdo;
虽然是在讨论姐姐受害和尸体处理的血淋淋的话题,正声还是冷静地指出了要点。
&ldo;嗯,如果有非协助者存在,我想分类四丁项&lso;非协助者侵入拜殿,在殿内行使和处理,最后独自外出&rso;的可能性最大。只是,那最关键的方法‐‐&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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