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小说网

520小说网>后巷说百物语 > 第114章(第2页)

第114章(第2页)

唉。

其中一人开始感觉空虚。哪管自己费尽浑身解数,狠下心挥刀斩人,却仍无法成就一己壮志。心生如此想法,也是理所当然。

至于另一人,可就不是如此了。

此人开始纳闷,为成就壮志而杀,与恣意妄为的杀,哪有什么差异?

哪有可为天下国家而杀,却不能为其他理由而杀的道理?或许无论如何,杀人总该有个大义名分。但若是如此,只要随手找个理由凑合,不就得了?

唉。

某天,两人于山腰袭击一名飞脚。

此举乃是为了夺取飞脚所持之书状。想必是往昔人称密书一类的东西。

唉,其实,两人仅需撞倒飞脚夺取信函,便可完事交差。毕竟飞脚的性命与书状的内容本就毫无关系。

但当两人费了一番工夫,终于追上这飞脚时,其中一人竟举刀一挥。

从身后来个袈裟斩(注:剑道中将人体由上至下斜切的刀法),一刀便毙了这飞脚的命。另一人见状大惊,此行仅需夺取书状,何须取人性命?

并严斥同侪为何做无谓杀生。

哪知另一人竟如此回答:

既是杀生,哪有有益、无谓之分?

既是人命一条,哪有飞脚、武士之分?

又哪有武士可杀,飞脚却不可杀之理?

听闻这番辩解,另一人本欲辩驳,孰料竟找不出任何理由。一如这同侪所言,杀生本属无益。不论是出于什么理由,杀生绝无有益之理。

两人就此决裂。

一人径自下山,从此放下屠刀。

另一人则遁入山中,杀害了一名无辜女子。

唉。此女不过是个碰巧路过的山民之女,还带着一名年方八岁的可爱女娃儿。两人碰巧行经飞脚丧命之处,这下可就是在劫难逃。

没错,此女当然是吓得魂飞魄散,更何况,还带了个娃儿。

两人屏气潜藏,但终究还是教凶手给寻获。事到如今,仅有遁逃山中一途。

穿越竹林、踩过藤蔓,此女抱着娃儿死命窜逃。山中本难行,尤其是连山路都没有的深山,当然教一介弱女子跑来连连跌撞。

不仅衣裳被划得稀烂,手脚也伤得鲜血直流,尽管如此,此女仍死命奔逃。

毕竟背后有个提刀男子执拗追赶。

唉,最后还是教凶手给追上了。

讽刺的是。

此女遇害处,竟是那风神石像旁。

此时,此男已丧失理智,先是轻挥一刀,划破女子的衣带,衣裳随刀褪落。男子便将浑身是血的女子压倒在地,当着,嚎啕大哭的娃儿的面……

唉。

逞了兽欲。

如此凶残,真是连畜生都不如。

泄欲后,男子便将女子乱刀斩死。

并将娃儿推落悬崖。

实在是禽兽不如。

这下。

突有一阵风吹起。

风中还有个声音问道:

为何如此残虐不仁‐‐?

男子高声回道:

反正横竖都得杀,下手前奸之为乐,有何不可?若未淫便杀,难道就是无罪?

吾人曾发愿祈求酬志。今日此举,乃为酬志所为。

若有任何不妥,尽管告知。

然神明未作任何答覆。

因此事已是对此人的惩罚。

事后,此人将原有壮志悉数抛诸脑后,屡屡淫人、杀人,受害者不计其数。

另一人则有感自身罪孽深重,就此放下屠刀。心中苛责,自此不再蓄积。至于另一人……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豪门替身小狐妖  我要青梅变凤凰(重生)  黑灵之舞  巫婆的女儿  死亡之书  尖叫:一个怨死女鬼的前生后世  幸存者  血钞票  温暖的人皮  御魔灵团  救赎  拾灵者  GIVEIN之古风篇  朱衣侯  幻红裙  雪客  我不可能爱上一个傻子  特殊社情管理局  狗岁月  巷说百物语+续巷说百物语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