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的船就在那时返回靠岸。船上那个下午,jack向al承认他舍不得jiy走。jack自己也知道,不狠心把jiy赶走,是件很自私的事情。“可是──”他问al,“就这麽一次,我带个人怎麽了?!”纪律,或者还有一些别的话,俩人谁都没有提。而jiy,发现自己还从没那样为一个自家以外的人担心过。他渐渐看出,jack他们在追踪一夥杀手的行踪。有时出现在杀手前,有时紧随著那杀手留下的痕迹。这太危险了!jiy眼前不断闪现那个漆黑的夜晚,杀手可怖的面具对著自己的那一幕,他害怕有一天,那个自信又充满活力的男人,就那样一去不回。──那个晚上,jack低垂著头坐在ji房间里。“al说,我不把你赶走很自私。”jack说。jiy惊讶地看著他,但是jack眼神随即一闪,看著他,“也不会总这麽危险。”jiy就这样跟著jack一起上路了,在中西部兜了个圈子,最後到了丹佛。他们周围暂时风平浪静起来。jack到一家机械公司上班,在城市边缘租了一套公寓,每天跟他的顶头上司,一个牛津归来的中年女人调情。他的那夥人里,al最先出现在那小镇上。jiy在超市碰到他,惊讶地发现他换了个名字,叫莱昂斯。而他自己,却被jack命令每天像个主妇似的呆在房子里,去超市买东西,照看公寓的花,或是带著两只粉红色的大手套在厨房里煮东西,研究法式烹调,或者──时装制作。理由是,jack是个法国菜和服装爱好者,他要求jiy必须每天把研究成果汇报给他,把这一课给他补上,好让他第二天有话题再跟那女上司说。并且有可能地话,让jiy设计个样子出来。这两件事几乎让jiy发疯。再加上第三件事──那公寓过去显然住的是母女四人,红色的厨房,色调鲜豔;粉色的衣柜,里面依然堆放著许多衣料长裙,所有的颜色,都让jiy越来越头晕。而jack则像叮嘱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儿似的,反复叮嘱他,“任何时候,关好门,尽可能少出去买东西。”连邮递员来,也让他小心盘问。jiy再也受不了这个日子了。直到一个月後,jack那女上司回了英国公司,jiy的局面终於放松了一些,他终於能出门了!!!jack开始经常让他去买东西。“那个,我没有钱。”jiy当著所有的人面,大模大样地伸手跟jack要钱,然後撒欢一般冲出了屋子。jiy自己身上的确没有钱。只有兜里那几张卡,但是他不想月底账单从银行寄到thoas那儿时,消费记录上出现丹佛的地名,毕竟,他告诉家里人,他在学校里,周围是他外祖父的人。就在那附近,几条街之外,一个工厂的边上,有个两层的房子。jiy一开始以为是个学校,因为经常有孩子从那里出入,後来──“有一天路过,我发现那其实是个听说受损交流中心。”jiy後来这样对anton说。於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一头扎进去,上午学唇读,下午学手语,每天戴著一顶红色的棒球帽骑著一辆自行车去上课。“我就是在那儿学的……唇读和手语。”jiy告诉anton。为了避免给他的新同学带来不便,jiy坚持不开口说话,结果却意外地赢来很多同情。幸好,jiy真得准备了一对耳塞,让自己听不见上课间隙周围偶尔的议论。jack也不忙了,於是不上课的时候,jiy跟著jack一起,在後院里学习修补那栋房子,修补汽车,修补院子──看来,修补东西跟园艺一样,似乎是jack工作以外仅有的爱好──而那,碰巧全是jiy不太会做的事情。其他时候,偶尔,jiy发现,jack那一夥人会到远郊山上,森林深处的一幢宅院里开会。那房子在山麓林场深处,四周孤零零地没有人迹,有深深的地下室,似乎是jack他们一个固定的据点。林场的主人,是一个长头发高个子、面无表情的中年人,拄著一只拐杖。ji自己第一次去到那个林间小屋,是在一个下午。屋子在浓荫下,空气里充满树木的芳香。“你的外语还好吧?”jack看著他。“……”“很好,”jack看著jiy愕然的样子,不容置疑,“我现在要出去,你把这几个东西,都打成……你会的所有外语都打一份!”jiy看了看桌子上的电脑和几台打字机。“用哪个都行。”jack说,忽然俯下身,揽住jiy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我回来必须要打完,不然……”jack狠狠在他腰上捏了一把,抓起外套出去了。jiy懊恼地转头,看见al朝他挤挤眼笑了下也离开了。他们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直到那个学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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