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洗衣机的电线拔了,才去开了门。可能是住在楼下的邻居,已经下了几个台阶了。听见开门声,回头恶狠狠的看着张北。张北在灯光下一张惨白的脸,一身骨架在衣服里晃晃荡荡的。
&ldo;对不起,对不起。&rdo;张北连连的道了歉。
邻居看他那一副鬼样子,有点怪异,可是在香甜的梦里被吵醒的烦躁仍在,愤愤的骂了句,&ldo;神经病!&rdo;就转身下楼了。状态好的话,还能再做一个梦。
张北回到卫生间,看着三个大盆的衣物,还有停转了的洗衣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坐在了小板凳上,继续洗那没完的内衣。
那个脏了的被罩最难洗,尤其是那几个黑漆漆的鞋印,张北搓了好几遍才搓干净。也不知道机械的洗了多久,等到所有衣物都干净了,整整齐齐的码在盆里的时候。张北只觉得手腕酸疼,腿也麻了,站起来那一刹那缓了好久才感觉血液突然高速流动带来的那一瞬的苏麻与滚烫。手已经在水里泡皱了,透明的一层皮肤下能看到红红的血肉。
张北把一大盆衣服抱到客厅阳台的时候,天边已经现了一点鱼肚白。估计不到半个小时,就有太阳从那熟悉的天边颤颤巍巍的升上来,给屋子里洒满了金黄。
大大小小的衣物把阳台撑得满当当的。等到都挂满了,张北才发现衣物大多都是白色的,夹杂着几件黑色或灰色,就这么飘荡在阳台上,惨兮兮的。
这么想着,张北的身子突然眼前一黑,紧跟着晃了一晃,下意识的随手一抓,咣啷啷的几声接连响起,白色的被罩被拽到了地上,索性张北借着这个力倚在了阳台的玻璃门上,没有倒下。缓了好一会儿意识才又回笼。洗的雪白的被单飘落在地上,虽然之前张北拖了好几遍地,可还是感觉被单沾染了尘埃。张北只得捡起被单重新洗了一遍。
把被单撑开,再次挂在阳台上的时候,一束阳光打了过来。紧接着,两束,三束,一片阳光毫无保留的绽放,阳台上灰白的衣物被染成了金黄,张北眼前的小城也被整个笼罩在金光之下,看着热烘烘的,像刚烤熟出炉的蛋糕。小城在太阳的召唤下,开始苏醒。
第18章第18章
18
张北觉得时间也差不多了,就下楼去了小区楼边上常去的那个菜市场,里面已经人流攒动。大多都是上了岁数的人,像张北这样年纪的人真不多。张北去了常去的那个摊位,刚一过去,就被摊主认了出来,热情的打着招呼,&ldo;小张啊,好长时间没来了,干啥去了?&rdo;
张北还在心里想着措辞,就听摊主又说了一句&ldo;你先看看啊&rdo;,说完了忙回头给另一位买家挑的菜上称,&ldo;二十三块六,您给二十吧。&rdo;
倒也免了张北的为难,张北去肉案子边上转了转,摊主李叔已经忙乎完了,就问张北,&ldo;咋的?这次不吃鱼,该吃肉了?&rdo;
&ldo;恩。想吃猪脚。&rdo;张北答道。
&ldo;奇了?倒是头一次见你买猪脚的。&rdo;李叔一脸诧异,手上倒没停,拿起第二个猪脚就给张北指着看,&ldo;就来这个,这个是小猪的,吃着肉嫩。给你剁好了?&rdo;
&ldo;嗯。&rdo;张北二话没说。
几乎从他搬到这个城市,住在这个小区里,就认识摊主了。摊主是一对老年夫妇,老两口都六十多,本地人,家就在张北家挨着的那个小区。老两口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娶了个本地媳妇儿,很是泼辣,平时也不怎么管他们。女儿嫁了外地的一个富商,做了阔太太,几年也不回来一回。给不给他们钱,张北就不知道了。张北平时就来他们这买菜,买的次数多了,人就熟识了。
&ldo;知道咋做吧?&rdo;李叔一边拿刀顺着筋骨切着猪脚,一边问张北。
&ldo;知道&rdo;,张北声音有点儿黯然,佯装轻咳了一下,&ldo;一会我再去买点儿黄豆,一块儿炖了。&rdo;
&ldo;哟呵,还挺会吃。&rdo;李叔说着,已经切好了装好袋递给张北,转身到里面的案子底下摸索了半天,掏出了一个布兜,就提了出来。到了案台上解开一看,正是黄豆。
&ldo;黄豆还买啥,这是你姨她乡下的表侄送过来的。自己家地里种的,好黄豆,炖猪脚吃香着呢。&rdo;说着,从旁边扯了一个塑料袋,就往里面装。
&ldo;够了,叔。&rdo;眼看着捧了好几捧了都,张北忙伸手挡着。
李叔一看说道,&ldo;行,也够炖上几顿的了&rdo;,就系了袋递给张北,还说着,&ldo;下回再来,叔再给你装。&rdo;
张北笑了笑,岔开了嘴问道,&ldo;婶呢?&rdo;
&ldo;感冒了。哎,老了,感了冒不愿意动弹,我就没让她出来。&rdo;李叔回答道,语气里是对老伴的心疼和维护。
张北看了看李叔鬓边已经花白的头发,应和着说,&ldo;嗯,累了病了就得歇歇。那我也回去了。&rdo;说着,递了一张一百过去,转身就要走。
&ldo;等会儿,找钱呀。&rdo;李叔在身后嚷。
&ldo;不用了,下次再找吧。&rdo;张北头也没回,答道。
&ldo;也行,叔给你记着。哎,对了,猪脚先焯一遍水再炖哈,不然腥。&rdo;
&ldo;知道。走了,李叔。&rdo;
第19章第19章
19
回到家里,换了鞋,张北拎着袋子直接进了厨房。
把猪蹄用冷水清洗了两遍后,放在热水里焯了一会儿,捞了出来,沥干水分。另一边,热锅倒油,等油温热时,放入切好的葱段、姜蒜片煸炒。没放八角之类的香料,他不喜欢那个味道。然后放入几粒冰糖翻搅融化,倒入了已经沥干水分的猪蹄进行翻炒,又倒了点老抽。渐渐的,厨房里的肉香越来越浓,张北觉得浑身的细胞似乎都被这香气唤醒了。
张北从小爱吃猪脚。
凡是过年过节,或者他马上要考试,再或者他考试取得了好成绩等等,母亲就给他炖猪脚。因为这个事情,张扬没少拿这个拿乔。母亲知道他不爱吃那些香料,就只用点葱姜之类的东西。炖的火候差不多了,撒上一把早就泡软的黄豆。那个时候,家里也是飘着一股肉香,就像现在一样。
上了高中以后,因为成绩不好,吃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少了。那个时候家里吃排骨,因为张扬爱吃。等到工作后,也没再吃过。
后来,他来了g城,也从来没给自己做过。他以为他不会。可是,直到买了东西,真正上了锅的时候,张北才意识到,好些东西,长年累月的,虽然没有动过手,可是那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味道,每一种质感都牢牢的刻印在骨子里。
一别经年,也不能改变。
思绪这么一飞,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焦味,张北赶紧回了神,往锅里加了大半锅的开水,把火开到最大。没一会儿,水就沸了。搁了一小把盐进去,张北盖上锅盖,调了小火慢慢炖着。锅里咕嘟咕嘟的冒着泡儿,锅盖被整齐涌的一起一落的,厨房里的味道也越来越浓郁。
张北就舀了两碗米准备淘米,都快到了龙头底下了,突然一拍脑袋,自嘲的笑笑,又倒回去一碗,这才淘米焖饭。最后把一旁洗好泡着的黄豆倒到了猪脚的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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