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诩的谋划,即是以雁门关,乃至雁门郡为中心,在大汉北疆,打造出一个以攻为守的军事要塞。
以期成就出北地永宁,甚至开疆拓土的盖世功业。
在这份谋划中,关键点有四:
一,权。
若要自行向塞外征讨,非手中握有封疆大吏的权力不可。
高顺虽独领一军,但以军职而言,只能算是个中层将领,与“大吏”尚差着数个级别。
不过,如果仅用小股部队——人数千人以下为宜,出境骚扰异族部落,想必朝廷对于这般扬我国威之举,是乐于见到的。
恰好,高顺拥有一支私兵——陷阵营,编制为七百人,战力不俗,又都是骑兵,用以攻伐无大军驻守的异族中小部落,再合适不过。
最关键的是,私兵,不用朝廷出钱来养,就算全死光了,皇帝也不心疼。
二,钱。
高扒皮雁过拔毛的本事,该知道的都知道,这里就不多说了。
贾诩坦言,那些年在草原经商,颇积攒下些家财,若此举可行,甘愿为之全部奉上。
三,情报。
大漠草原地广人稀,游牧民族居无定所。
出塞将士一旦选错路,或是扑空了某个部落,就将面对军粮难以为继的困境。
杀马食肉无异于饮鸩止渴,而随军携带人脯……且谈下一话题。
所以在出征之前,必须要加派人手,尽可能的掌握近期草原各部族的动向。
这部分情报人员,需要会说各族语言,了解各族风俗,熟悉草原地形,且最好是生于草原、长于草原。
恰好,贾诩蓄养的三百名黑衣“家仆”,皆符合以上条件。
四,领军之人。
“非奉先莫属!”
不是贾诩看不起曹性……好吧,他就是看不起。
曹头儿勇则勇矣,却并不适合担此大任。
怪只怪,他长了个大脑袋。
脑袋大,受热面积就大。
这脑袋一热,又免不了要搞出点儿什么幺蛾子来。
陷阵营将士虽为边军中的翘楚,但远赴茫茫草原大漠,客场作战,不得有一步行差踏错,否则后果便不堪设想。
是以带兵之将领,谨慎为第一要务。
雁门关守军上下,主帅高顺最是谨慎。
可惜,他尚肩负着搞钱的重任,决不可领兵出征。
吕布次之。
从事文曹职务四年有余,尽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多多少少,还是磨练出了一些细心严谨的习性。
而且别忘了,他在人生的头七年里,都是过着千篇一律的清贫生活。
儿时的他,便已学会了耐心、谨慎、三思而行。
贾诩看人很准,早早就发现了他的这一特质,也早早就将他纳入了自己谋划的宏图伟业当中。
这份谋划若想实现,其实仅凭以上四点,似乎还是有所欠缺。
主要是,就算每次吕布率领陷阵营出征,都能按计划剿灭属于各路敌方势力的中小部落,又如何能保证,异族大军不会再劫掠北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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