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回阁”三个烫金大字门匾下,正依偎着一个绝色美人。
姿容艳丽,神情慵懒,修长白皙的脖颈,露出一截优雅的弧度,白得晃人眼。
一袭轻薄的青色纱衣下的纤纤细腰,盈盈一握,举手投足间透着一抹宛若妖精般的妖媚。
说是绝色尤物,丝毫不过分。
若是寻常男子见到此女,定是难以移开目光,可沈墨和聂语堂恰好不是寻常男子。
于沈墨而言,纵使世上美人再美,也不及他心尖上的媳妇儿半分。
而,于聂语堂而言,非礼勿视,非礼勿言。
见二人慢慢走近,辛春燕慢慢动了动她的水蛇腰,将腰板直了起来,手中摇着一把扇子,嫣红的嘴角弯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一扭一扭地走向二人:
“两位爷,是要找姑娘吗?”
辛春燕自然是识得南余镇远近闻名的神捕——聂语堂,因此,她的目光轻轻掠过他之后停驻在一旁脸色微微发白的面生的紫袍男子身上。
一高一矮两个男子,一俊美绝伦,一清冷精致,远远走来,便是令人沉醉的神仙画卷。
辛春燕身为鸨母,在这烟花柳巷,见得多少形形色色的人,尤其是男人,什么样的没见过。
但还真就没见过如此俊美的男子。
美眸轻轻一扫,便知晓此人身份不凡,光看衣着打扮,以及一身与生俱来的尊贵气质,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
随着辛春燕走近,一股脂粉味萦绕在空中。
沈墨和聂语堂双双不约而同地皱了皱眉,似乎有些闻不习惯这样的浓郁的香味。
“你就是辛春燕?”聂语堂微微往后退了一步,与辛春燕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后,公事公办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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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辛春燕,在南余镇同样鼎鼎有名。
一年多前,辛春燕才来到南余镇,以芙蓉之姿冠名整个南余镇。
当时还有不少外地外乡的人不远千里,慕名而来,为的就是一睹芳容,最好么,能鸳鸯交颈,春风一度。
只可惜,辛春燕如此足以胜任花魁的美貌却是个......鸨母?
不接客也不卖艺,让不少男子为之惋惜。
曾经有远道而来的富商,不惜为她一掷千金,甚至扬言要娶她为妻,却都被她一一回绝。
既然出钱不行,便有仗着家里有些权势的好色子弟,想着将人抢回去,结果人没抢回去,自家倒是倒了个大霉。
从那之后,也没有不长眼的人敢招惹辛春燕,纵使她千娇百媚,美得让人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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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聂语堂只听闻过辛春燕姿容艳丽,貌美绝伦,却并未见过此人。
一来,近一年来公事上并未有牵扯到颜回阁的;二来,聂语堂私下也从来不会踏足此地。
如此一来,对于辛春燕,他也只是听过她的名号,仅此而已。
“正是奴家,不知聂捕头此次前来是为公还是为私,若是为私的话,奴家愿意亲自侍奉官爷您。”
辛春燕笑得一脸暧昧,眼波流转间皆是风情。
然,聂语堂却是个不解风情的人。
微不可查地又往后虚退一步,道:“县令大人有请,有件案子需要姑娘帮忙,望姑娘能与我等走一趟。”
“噢?案子。”辛春燕敛了敛眸,掩在长睫下的情绪无人察觉,旋即轻轻抬眸:“劳烦官爷稍等片刻,容奴家回房添件衣裳。”
“好。”聂语堂并没有拒绝。
辛春燕扭着腰肢回到阁楼添衣裳时,聂语堂在原地候着,而沈墨则在不远处雇了一辆简朴的马车。
虽然被媳妇儿背着的感觉很好,可是媳妇儿身娇体弱的,一直背他,他也是会心疼的。
再加上此刻又多了个女子,若是聂语堂出于好意要背她的话,那他可不敢保证会不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恰好见一旁有马车马夫,便花钱雇了过来。
马车停在颜回阁门口时,辛春燕恰好从门口走了出来。
依旧是那身衣裳,却是在外头罩了件雪白的长披风,将完美妖娆的身姿掩去大半,风尘之气褪去大半,美得越发动人。
不过,依旧无法让沈墨和聂语堂二人心生任何波澜,二人的脸上也依旧是面无表情,客气且疏离。
“事不宜迟,坐马车快些。”
沈墨指了指马车,众人皆无异议,点点头便上了马车。
特地吩咐马夫快马加鞭,不过一会儿的工夫,便抵达了衙门。
“启禀大人,辛春燕带到。”聂语堂说罢便站回自己的位置,沈墨也慢慢走向自己的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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