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山川,我来自河流,我来自草原;
我是清风、我是细雨、我是薄雾、我是星辰;
三月里月季红哟红又红,好似你的脸;
五月里葡萄藤爬上架哟,好似你的心;
我把思念种在你的身体里,同你花开花落;
我把灵魂埋在你的身体里,同你天长地久。”
歌声粗犷嘹亮,响彻在天地间,随风飘散到辽阔荒原的每一个角落。
荒原边际是一片稀疏的沙柳林,歌声到处,林中不知名的鸟群,扑棱着翅膀离开树梢,掠向更远的天际。
唱歌的人正是范清臣。
这首歌是他离开洛马镇,路过一个小村落,从一个姑娘那里偷学来的。
当时淳朴的姑娘正用独特的腔调忘我的吟唱着,声音甜美犹如甘泉,旋律动人好似天籁,他被深深打动了,便在心里记下了这首歌。
从歌词的内容判断,这首歌曲很可能是一首情歌,内容描述的是一对情人要长相厮守在一起。
当范清臣骑着追风来到这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便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
歌声从他的喉咙飚出来,除了声音洪亮外,根本听不出丝毫的旋律,就像是一只发情的公鸭......百无聊赖之际,无奈的发泄着心中的欲望......
而且这歌词内容似乎也变质了,隐约有一股淡淡的骚气,贱贱的味道。
坐下的追风,翻卷着厚厚的嘴唇,发出一声嘶鸣,向后撅蹄子,险些将范清臣摔下马背。
“追风,连你也觉得难听啊?”范清臣拍拍马背,安抚追风道,“好了、好了,我不唱了。”
马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不再躁动。
他翻身下马,取出水囊,自己先灌了几口,又将水囊里的水浇了一部分在头顶,随意的甩了甩头,才把剩下的水递到追风嘴边。
范清臣牵着马来到沙柳林,将缰绳胡乱的挂在一株粗大的沙柳树枝上,抚摸着马背道,“追风,我知道你累了,先在这里休息一下。”
追风朝范清臣吹了一个响鼻,翻卷着嘴唇嘶鸣一声,便走到树影下。
“追风,安静一点!”烈日当空,热浪翻滚,范清臣选了一处绿荫躺下,慵懒说道:“前面五十里地有一家客店,等下我们就在那里下榻!”
说到这里,范清臣忽然笑了笑,想起这家客店,便不得不提这个老板娘,因为她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女人。
范清臣从玉京城来到慕凉城,途中就是下榻这家荒村旅店。
老板娘是个快言快语的人,说话直接了当,而且风趣幽默。
当然这只是她的优点之一,她另外的优点是能做一桌拿手好菜,特别是红烧肉做的最好;再另外的优点就是酒量特别大;再再另外的优点就是她长得很漂亮。
当然,这些都不是他最主要的优点。
她最主要的优点是,她老公死了,她是一个寡妇。
寡妇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女人的优点,但这个寡妇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时,在男人看来就是优点。
因为每个男人对美丽寡妇都会无形中生出好感,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有可能成为她的卧榻之客。
范清臣还是懵懂少年时,就帮过兰陵城东的张寡妇挑过水,送过菜,买过药。
这张寡妇总是打扮得干干净净,遇到人的时候总是挂着浅浅的笑容,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带着淡淡的哀愁,但无论是笑还是愁,都异常动人。
好几次,范清臣还在梦里梦到过她,至于在梦里做了些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
后来这个寡妇被兰陵城西的西门大官人娶走了,这西门大官人天生风流成性,妻妾成群,又不注重养生,没多久便一命呜呼,张寡妇再一次变成寡妇。
当然,当时的范清臣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自然没有什么太过龌龊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帮助孤苦无依的寡妇而已。
不过,在外人看来,可就不这么认为。尤其是金衣侯,总用这件事情戏耍于他。
金衣侯和范清臣虽然年龄上有将近二十岁的差距,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
有一句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或许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同一类人。
范清臣先前下榻这家荒村小店时,已经是酉时,残阳西斜,晚风轻拂。
他牵着马进入小店时,老板娘问他,“一个人吗?”
范清臣看着眉眼弯弯,言笑浅浅的老板娘,心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觉得对方很亲切,就像见到了当初的张寡妇一般,心里自然没有什么顾忌,如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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