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加字吗?”
听了余洛的话,林婉如爽朗笑道:“求之不得。”
钱她多的是,可书圣的字却很难得。
她买这两幅字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收藏之后炒作一番,高价转手卖了,大赚一笔。
作为林氏集团长女。
尽管这些年一门心思扑在文学创作上。
可从小耳濡目染的商业思维还一直根植于骨子里。
这也是为什么,她哪怕知道会得罪启明星和洪亮,也要加价从他们手上抢字。
搞文学时,她是温柔的绵羊。
可赚钱的时候,她就是头从不手软的狼。
再说了,倘若能讨好余洛,启明星洪亮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
余洛年轻,富有创造力,能力顶尖,起码还有三十年创作高峰期。
启明星年老,创造力衰退,水平不如余洛,且岁数已经很大了。
林婉如这样的人精,早就想好了要抱余洛大腿。
这才特意说要加彩头,送房。
为的就是拉近和余洛的关系,提前笼络他。
这加的不是彩头,而是人情世故。
于是林婉如大手一挥,豪爽地说:
“加!”
余洛也不扭捏,蘸了蘸墨盒里的书圣墨,分别在两幅字上又写了几行小字。
“春江花月夜赠林婉如,余洛六月十五。”
“静夜思赠林婉如,余洛六月十五。”
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写。
两幅字刚好300字。
写完,林婉如拍手:“好,谢余先生赐字!”
“信得过的话,字就先放我这。”
“一共三亿,我两个礼拜内转给你。”
“行吗?”
说着,林婉如拿来纸笔,打了个正式的欠条。
余洛收下欠条:“没问题。”
交易谈妥。
林婉如让人把两幅字精心包好收好,没让舒克碰一下。
启明星洪亮和方总虽然遗憾,可并没有生气。
林氏集团和舒家他们也惹不起。
于是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吃了晚饭,在凉亭里赏月望江,玩到八点多,各回各家。
余洛仍然坐着大劳回学校。
刚进宿舍,他就收到两条消息。
一条来自林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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