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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意料之中(第2页)

看着车子飞速开进,我有点儿不敢看两侧的景物,因为它们像扑进眼中似的,竟然让眼睛有种酸酸的感觉,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想避开画面里的东西。我不敢看外面,只得低头,当看到仪表盘上的速度指示时,我吓了一跳,才开出来几秒,速度已经150了,而且车是在闹市区的大道上飞驰。虽然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可是流连在各种夜店的人仍不少。看着纷纷躲避的行人,我面无表情,心里仍捏把汗,生怕不小心撞死人,那就麻烦了。

“Redback,慢点儿!不用赶!他又没追上来,你怕什么?”我从后视镜里看到孙风的车子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不由得说道。

“你是这么想的吗?”Redback话音未落,孙风的车子竟然从一个小巷里冲了出来,带飞了两个行人后跳到了街面上。车屁股一摆,挡住了Redback的路。

“抄近路,这样可以吗?”我没有参加过街头赛车,对规矩并不熟悉,但总觉得他的做法应该是不能容忍的。

“你说呢?”Redback咬牙切齿地一踩油门,车头重重地撞在前面的车尾上,巨大的冲击把我从座椅上弹了起来,安全带又将我拉了回来。

“看来是不可以!”看到Redback越来越疯狂的笑容,我有点儿不好的预感。

接下去一连串的撞击证实了我的猜测,看着被撞得坑坑洼洼的车身,我实在是哭笑不得。因为,在战场上混的时间长了,回到正常社会,看到生活安稳的平民百姓,我总觉得他们是弱者,总觉得做事不应该和他们计较这么多。可是Redback不同,无论战场上还是战场下,都喜欢和人较劲儿,可以说总是斗志昂扬。

看到旁边车子里孙风咬牙切齿地对着我们这边骂个不停,想必是心痛自己的车子,因为我看到他的眼泪都流下来了。他可不像我们一样有天才在背后做技术支持,想要什么车就有什么车,估计他这辆车是千辛万苦才搞到的,坏了,也就这一辆了。不过,他仍不敢减速,硬着头皮和我们抢道,估计是更害怕输了后的悲惨下场吧。

无论从车技还是车况上看,孙风都不是对手。Redback虽然疯狂了点儿,可是车技是没得说的。孙风绞尽脑汁、出尽坏招也没有占到便宜。这时候两辆车背后已经跟上了一大排警车,拉着警笛在屁股后面不停地用喇叭叫唤,而且高速相机也不停地拍来拍去。前面的警察已经在我们前进的路线上架起了路障,拉出了钉带铺在路口。

“真他妈的讨厌!”Redback被后面的警察惹毛了,拉动方向盘下面的拉杆。我就觉得脑袋不动,身子向前跑出去不少,五脏六腑都贴到了后脊背上似的,脸皮都向后绷紧到发麻的程度。

怪不得天才不让Redback碰那根杆,现在的速度都已经飙上320了,已经赶上F1赛车的速度了。这比开飞机还刺激,因为飞机虽然开得更快,可是反正天上没有建筑,它也不怕撞到东西。汽车可不一样,街道两侧还有不少行人,道上还有车子挡在前面。以这种速度冲在路上,惊险的场面真是层出不穷,吓得我冷汗是一身接一身。

睁着眼看着前面的路,我紧张得都张不开嘴说话,只能伸手抓紧把手,努力把身子调正,然后指着已经发红的温度指数说道:“危险了!发动机要爆了!”

“不要吵!”Redback向我吼道,吓了我一跳。因为分心,车头一抖动差点儿撞上安全护栏,惊得我马上闭上嘴,再也不敢多话了。不过,看着Redback专注开车的表情,确实非常美,我都有点儿看呆了。

车子像飞一样沿着环河路绕道奔向终点,这时候环河路上没有任何人,车速竟然能飞过每小时400公里。我想,如果这时候路面上出现一块砖头,都能把车子绊翻。

孙风这时候早已不知被甩到哪里去了,实力的致命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悲惨命运已经是注定的了,现在只要车自己不会爆炸就行了。

就在我正看着Redback发呆的时候,车子一个急刹车停住了。我没有预警地脑袋磕在了面前的仪表盘上,揉着脑袋凝神查看才发现,车已经停在了酒吧前面。外面一群人都吃惊地看着我们两个,Redback面无表情地跳出车外,尖叫声从打开的车门冲了进来。一大群人围在车旁疯狂地叫着跳着,也许是迷幻药用多了,所以气氛格外火爆。

推开车门,脚落地后就像踩在气垫上一样,脚底有点儿发软。这时候胃里才开始飞速地翻腾,也开始有轻微的呕意。如果不是经历丰富,我一定会吐出来。

“怎么样?下了车才会有呕意吧?呵呵。”底火幸灾乐祸地在我后背不停地拍,本来压下去的呕意被他两下又给引了上来,气得我一把将他推出老远。林家姐弟跑过来,围着Redback不停地尖叫,而林家老幺则一脸爱慕地看着她不停地放电,看上去像个腼腆的小姑娘一样。边上数十辆跑车不停地闪车灯、轰油门,声音轰动得把附近百米的住户全都吵醒了,但没有人敢出来。

过了五分钟,孙风的车子才从远处疾驰而来。等车停下来后,就见他面色极为难看地走到Redback身边,尴尬地挠头搔脸,欲言又止。

“请吧。”Redback做了个请的手势,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放他一马的表情。我知道,Redback是一个很较真的人,绝不会轻易放过调戏她的人,孙风这一次可算是踢到铁板了。

看着孙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能预感到他要翻脸,便慢慢地走到Redback身边。孙风和身边的两位保镖恼羞成怒,从衣服里拽出防暴棍,举手要打过来。我不慌不忙地动手,掏出底火的50AE沙漠之鹰手枪对着孙风的跑车连开了七枪,特制的高爆弹将整个车前脸都打飞了。巨大的响声立刻将其他手已经伸进衣服里的保镖全镇住了。谁也没想到我敢当街开枪,边上的林家姐弟也吓傻了。

场面僵持了几秒钟,没有枪的保镖们才把怀里的手抽了出来。而被枪顶着脑袋的孙风已经被经Redback授意的同性恋拉进了屋内,好奇的林家姐弟还跑到屋里去看,结果没两分钟便捂着嘴冲了回来,干呕了一阵后又抱在一起狂笑。而Redback则看着那群早前也是对她一脸淫笑的家伙现在吓到退避三舍的熊样,好不高兴。

只有孙风的那群朋友在那里不停地打电话,估计不是叫人就是报警什么的。他手下的那些小混混儿原本想上来帮忙,可是看到小猫她们亮出来的MP5K,又都吓得退了回去。大家便在那里不停地调笑。天才蹲在被撞变形的跑车前,满脸痛苦地自言自语。我走到近前才听清他在说:“还好,已经卖出去了!还好,还好……”

等到那几个同性恋面带满足地走出来时,天已经快亮了。本来以为会有大批人马赶来,结果真是失望,鬼都没有一个。不想再浪费时间纠缠下去,我们把林家姐弟架上车便开回了林家。不管孙风会不会报复,反正他也算不到我们头上,就算他能摸清我们是哪里的,估计也不敢来找我们。但估计林家姐弟以后就惨了,不过到时候,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责任了。

虽然感觉有点儿卑鄙,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成了我们行事的一个信条。

车子驶进林家老宅停好,下了车,站在林家姐弟的车边等他们下车。车门刚拉开,林家老幺林晓峰刚探头想下车,我突然感觉远处的山头上似乎有人在窥探。这种感觉刚升上心头,就明白地感到一阵威逼感传来。我不由自主地把打开的车门关上,结果车门正撞在林晓峰的头上,把他顶回了车里,腿也夹在了车缝中。林晓峰张嘴刚把那个“干”字喊出口,一发子弹便打在车窗的防弹玻璃上,啪的一声吓了所有人一跳。

与此同时,小猫她们也立刻抽枪出来对着子弹射来的方向不停地射击。其实这都是盲目射击,除了底火那把加了瞄准镜的沙漠之鹰有可能打到那个距离外,其他枪300米外根本没有可能打到那个杀手。大家轮流向那个方向开枪,直到骑士他们从屋里抱着长枪冲出来,我们才停止了这种毫无意义的射击。如果不是当保镖,在战场上,我们根本不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暴露自己的位置。

“走了!”骑士和牛仔放下手里的MK24,对我们说道,大家这才松口气。这时候,我才知道当保镖真的很难受,即使明知道对面有人拿着狙击枪瞄准我,也不能躲避,还要硬着头皮站在这里吸引对方的视线,但这也确实很练胆量。

把林家姐弟掩护进房子里后,大家这才放下心,在各个地方设置观察点,随时防备有狙击手从远处射击。等布置好一切后,大家才坐在二楼的客厅里喘口气。

“来看看这个!”天才把一个从车旁的地面上捡起的弹头扔在了桌子上。

大家看了一眼那发子弹,都皱起了眉头。Redback扫了一眼,说道:“MK262?”

边上吓得脸发白的管家赶忙问道:“什么MK262?和要杀我们小姐的杀手有什么关系吗?”

其他保安人员也都凑了过来,好奇地看着这发子弹,想看看有什么不同。

“你们大都当过兵,对吧?台湾用的是M16型步枪,所以对M885弹比较熟悉。”Redback拿起子弹托在手心,讲解道,“而MK262MOD0是一种远射程高精度狙击弹药,原名为AA53,原本的M885弹的精度不足以作为狙击步枪用弹,因此海军特种部队选用了AA53弹作为5.56毫米口径狙击枪的专门配用弹药。在创伤效果试验上,MK262MOD0也比传统的M885弹更佳。这种高精度弹与普通M885弹的散布范围相比,要提高40%还多,这种特制子弹台湾黑市是买不到的。”

“从枪声听,对方用的应该是MK12狙击枪,这种枪是M4的狙击枪改进型,是特警用于室内近战及城市地形战斗的特殊用途狙击枪,是可以全自动射击的。这种枪在美国市场上都买不到。”我听到了枪声,这是以前全能特别喜欢用的一种枪。他死的时候就是抱着它,后来队长把它给了我,所以我对这种枪十分熟悉。

“所以,这次要杀你们家少主人的家伙应该是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而且……”天才从Redback手里捏回这个弹头,说道,“刚才我做了个简单的检测,这发子弹的表面曾沾有精液……猜猜是谁的?”

“哔!”屋内狼群的其他人都吹起了口哨,弄得我和管家及其他保安人员都摸不着头脑。

“是谁?我们现在去报警抓他。”管家赶忙高兴地说道,仿佛已经看到杀手落网似的。

“达·芬奇!”小猫一脸中大奖的兴奋样子。

“什么?”我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是那个和刺客齐名的达·芬奇吗?这下我们可真的中大奖了!”

“谁是达·芬奇?”林家姐弟从房间内走了出来,脸色惊慌地问道。我们根本没有打算瞒这四个小朋友,所以他们刚才躲在角落偷听的时候,我们也没有把他们点出来。

“达·芬奇是前海军陆战队的上尉,因为某种原因被驱逐出了队伍,最后加入了杀手界。他有几个坏毛病,其中一个就是在杀人的子弹上抹自己的精液。”小猫替大家解释道,“所以,他的目标应该是林晓峰。”

“为什么?”我好奇了,我对这个杀手只是耳闻,并不了解。

“他之所以被驱逐出海军陆战队,是因为他爱上了他的上司。”公子哥儿笑道,“他是个同性恋,而且变态,喜欢杀死年轻的男子。如果他要杀林家姐弟,那么第一个下手的目标一定是林晓峰,这是毫无疑问的。”

“啊?那你可真是个luckyboy(幸运的男孩)啊!”底火他们几个按捺不住,嘲笑起林晓峰来。

“看来,我们应该把刺客叫过来!”骑士拿起电话,意味深长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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