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下班高峰期的四环堵得和早晨起床打结的鬈发一般纠结,没有想象中的风云为我变色、地球为我停止转动的场面,交通台的广播依然聒噪,红绿灯依然变换。
我摸了摸疼痛的唇,想着刚才恼怒的林子松。他本来是个多优雅的人,即便生气,也是皱皱眉毛而已。他前妻至少一开始就坦白,一开始就折腾,他没有付出多少感情,赔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一年多的青春和岁月。可我不一样,我引诱他拿出了他最宝贵的爱情,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最卑鄙的手段伤害了他——我甚至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我坚持他有过一段不堪的历史,营造出我无法原谅他的假象。
这样总比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好,总比让他知道我要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好。半个月前,我可以像个傻子一样跟他缠缠绵绵到天涯,半个月后,混沌散去,我只能跟他相忘于天涯了。
林子松说得对,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我像一个刽子手一样干净利落,冷血无情地把林子松从我身边割除了,顺带割走的还有我的心。
可是林子松喜欢我也许不过几个月,他忘了我是迟早的事情。就像芽儿长得再迅猛,也终将变成一片落叶,就像雪花飘得再稠密,也终会化为一摊雪水一样。如果我放不下王轩逸,放不下我的过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加重他的痛苦,最后落得和他前妻一样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地拒绝他,连他落寞的表情也不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地祝福,孤独地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得未免太过分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地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地等过我一样。
我刚在他的房门前坐下,就听见了屋里的动静。我兴奋地拍着门,不久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看去,它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得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的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现在人就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忍心在伤口上撒盐,特别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呢?
王轩逸意外地看着我,迟钝地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坐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饰,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起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法语歌,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它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费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你就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以后你发达了,连本带息还给我。”
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讲吗?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计较吗?
我摇着头说:“不行,你也要住这里。我住客厅,你住卧室。”
他立刻说:“这样不行。孤男寡女的,对你的名声不好。我也不方便。”
如果我被蒙在鼓里,听他说不方便我立刻会理解为他丰富的私生活,可是现在我懂他的意思了,我终于懂他说的一些话背后藏着怎样的无奈了。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啊?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什么?”
王轩逸盯着我,浓密睫毛下的眼睛是一副狐疑。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住。你像非典时的口罩,像春运时的火车票,像imax的阿凡达,都是稀缺货。以前我太傻了,我现在很势利眼兼狗腿地回来了,你不想收留也得收留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像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我要和你困觉”一样坚定和无赖。
王轩逸站起来,给我去厨房倒水。外面的夜色包围着这个屋子,像是母体子宫包裹着胎儿一样恬静。
他回到客厅的时候说:“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摇摇头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王轩逸过来摸摸我的头说:“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但你说得太言不由衷了。不过你要住这里,我也不反对。你睡卧室,我睡客厅。”
我连忙拒绝。我怎么可以让他睡客厅,他本来就少了一条腿,睡客厅的沙发多不方便?
我说:“不行,你住里面,我睡客厅。我寄人篱下,怎么可以让我住卧室呢?”
王轩逸嘴边有一丝苦笑。
我隐约觉得他也许看出来我知道他残疾的事情了。
但这丝苦笑瞬间消失,他温柔地说:“那好,我睡卧室,你睡客厅。我每天只给你一百块钱,你负责采购和做菜。我很挑剔,一般的菜我不爱吃。”
我说:“那当然好,我住你这里,还有工资可以领,当然不错了。”
日子便这样不咸不淡地开始了。
我从林林给我留的行李里找到了以前Kelly给我的那张注意事项清单,努力学着做菜。王轩逸知道我做菜的水平有限,远不如他,但他仿佛很享受我做。我做的饭煳了也好,菜焦了也好,他照吃不误。
他偶尔出去做做事,我偶尔会对着他的腿发愣。但都是偶尔的事情。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会一起去楼下买菜,买完菜他帮我洗菜,我负责对着菜谱研究。吃完后他负责洗碗,我负责拖地板,然后我们去楼下的小广场散步。我以前很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冷冽的冬天。但现在为了他的腿,我变得非常勤快。我在陪他散步的时候会庆幸他还能走在我身边,不是坐轮椅出来。每到周日早晨,我都会爬到窗台上取下窗帘送去楼下的干洗店清洗,有时候我还换个灯泡。凡是他不方便做的事情,我都抢着做。
在这两三周的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看见他残缺的腿。王轩逸每次都很谨慎,我便配合地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毯子,知道他已经收拾完,我便起身张罗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变得很安静。我以前只知道我一个人时很宅,两个人时很闹,但我从来没想过,我能和王轩逸过得这么安静,像是一首音律平缓的钢琴曲。
对了,我做梦的时候会梦见林子松,我总见着他和一个女人挽着手进入了教堂。那个穿着白纱的女人不是我,托着白纱尾巴的林思聪眼里噙着泪水看得我心慌。
林子松在梦里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我们会幸福得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妖儿,你没有这个福分。”
然后我说:“对的,我现在高兴得不得了。我和他幸福得也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子松,你也没有这个福分。”
可是,梦里的我说得那么坚强,梦外的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在一个周日的早晨,我把窗帘拆下,送去楼下清洗。我从干洗店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一辆熟悉的车,车外有个熟悉的人正在抽烟。烟圈在晨雾里盘旋而上,慢慢化为不见。原来他还会抽烟。
周末清晨的小区清净得如同深夜。我穿着棉质的家居服,趿着一双棉布鞋,低头走过去。我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这个世界不唯心,我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隐身袍子。林子松看见我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发怔,随即掐了烟。
他走过来,高大的身影罩在我身上。
我抬头说:“好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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